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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梦试图睁开眼睛说句话,可是自己的喉咙痛的要命,即便洛梦想睁开眼睛,她却怎么都没有力气。
“叶子,这闺女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啊?”
苗玉兰给洛梦挤压了胸膛之后,看到洛梦吐出了不少的水,又伸手探了探洛梦的鼻息,发现人有了呼吸,这才试图想要唤醒落水女子,所以苗玉兰将洛梦那些由于湿漉漉的河水而粘在脸上的碎发扒拉开之后,发现这女子有些眼熟。
叶春暮听闻之后,上前一步,看了看紧闭双眼,面色苍白,嘴唇发紫的女子,突然,叶春暮发现女人湿漉漉的额前碎发里有一滩血迹。
“这——好像是大舅家的三嫂。
她流血了!
许是在河里的石头上撞到了头。”
叶春暮在认出落水女子之后,瞬间瞪大了眼睛,面色极为震惊的说道。
苗玉兰一听这话,也慌了一下,急忙凑到洛梦面前仔细的看,“可是,这闺女有——你三嫂的眉心有红痣?”
叶春暮被老娘这句话问的也有些模棱两可了,可是,这女子像极了三嫂。
想当初,三嫂嫁给大舅家三哥的时候,叶春暮从媒人婆子和老娘的聊天中听过,三嫂逛庙会的时候,被好色的三哥抱了腰,又因为三嫂家里的两个哥哥娶亲急需用银子,所以,三嫂一咬牙,为了彩礼钱才嫁给三哥的。
叶春暮想着,依照三嫂的长相身段和乡亲口碑,肯定是不会找个像三哥这样好吃懒做,又胆小好色的男人。
三哥之前的媳妇儿跳井死了,留下了一对六岁的龙凤胎孩子,好好的姑娘家,谁愿意嫁过去给别人当填房当后娘?
虽然有名节这一说,但是叶春暮却觉得,三嫂之所以下嫁,是因为三嫂想给家里的两个哥哥攒银子娶媳妇,而三嫂的这个行为,跟娘当年极其的相似。
也正是因为三嫂为了娘家哥哥的婚姻大事而做出的牺牲,今年春天三哥和三嫂成亲那会儿,娘作为三嫂的小姑奶奶,咬牙买了三尺蓝色碎花布料,私下里给了三嫂,算是同命相连的安慰罢了。
“娘,如果是三嫂,咱们赶紧给大舅家送回去,没准三哥他们找的正着急。”
叶春暮声音有些粗粒粗气的憨实。
苗玉兰想了想,也是这么个理儿,索性让儿子去将推猪草的小推车赶紧的推过来。
现在知道是一家人的亲戚,又加上落水这个情况特殊,索性母子两人合力,将洛梦抬着放到了小推车上,急忙的朝着上水村去了。
从下水村到上水村,走路也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可是苗玉兰却走的心神不宁的。
叶春暮是个孝子,见到娘一直紧皱眉头,便半开玩笑说道,“娘,得亏您当初是从上水村嫁到了下水村,然后生养了我,今天咱们正好救了三嫂,当年您不嫌弃我爹比您大三十岁就嫁了,也是为了给大舅攒银子娶媳妇儿,现在又救了大舅的儿媳妇儿,大舅有您这样的妹妹,是大舅修来的好福气。”
苗玉兰虽然知道儿子是为了给她宽心,可是她总觉得心里不踏实,这件事有点复杂。
因为苗玉兰的娘家就在隔壁村的缘故,所以村里的闲话有时候也能从上水村传到下水村来,苗玉兰之前就听人闲言碎语的,说大哥家的老三和老三媳妇儿成亲之后就没同过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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