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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特别为她租了一辆大巴车送她去机场,她上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锦绣,满脸都是不放心,在座子上坐定了,还又翘起屁股,把头支出窗外,嚷了一句:“穿那条米黄色的碎花裙,女人不穿裙子,就不女人。”
全车人都看着锦绣,脸上的笑似是而非,锦绣觉得真见不得人了。
锦绣没有穿那条米黄色的碎花裙,她心想,他也配。
她甚至连妆也懒得化,她一心想让别人看不上她。
她始终认为试图利用相亲的方式去找寻自己的另一半简直是一件荒唐的事情,首先,两个人结婚一定要有爱情做前提,而爱情这种东西,只可能发生在咖啡馆、图书馆、地铁站、十字路口、电影院、电梯间,接近于一场意外,刺激人类的神经末梢,导致男人性欲增强女人分泌物增多。
相亲则是一出布好的局,无论胜利与否,都在预料之中,没有戏剧性情境与冲突,高潮也只是一个仓促的落幕。
据说那男子叫张正勋。
这名字听上去倒有几分书生气。
只听说是生意场上的人,生意场上的人都不单纯,啤酒肚里净装了些偷鸡摸狗的事。
锦绣一早给他们定了性。
她来到约会的地点,想不到竟是一家面馆,当场就想掉头走人。
她肚子里窝着火,站在店门口向上翻了好几个白眼,店里的老板觉得这女人随时都可能晕厥过去,问她要不要进来喝口水。
她摇摇头,闪到一边。
想自己也是读过书的人,如果这就走,未免显得太过于虚荣,平白给别人留下了口舌。
她硬是劝慰住了自己。
站那里,顶着毒辣的太阳,等了老半天。
一辆白色的桑塔纳停在她的面前,一个戴着蛤蟆墨镜的男人从车里伸出光溜溜的头来,问:“你是锦绣吧?”
锦绣盯着他脖子上那根有小指头那么粗的金项链,点点头,他自以为潇洒地往他旁边的座位甩了一个大拇指,说:“上车。”
锦绣倒吸一口气,想,人老心不老的男人对社会可产生不了什么积极的作用。
她坐在那人的车上,见那人不时转过头来从上到下地打量自己,她气不打一处来,摸出手机给母亲发去短信,说:“这男人适合你。”
母亲没回她,估计在那边幸灾乐祸。
车子开了十几分钟,他们一句话也没说。
锦绣把脸别得很开,不让他看她的表情。
她现在一定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
那男人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地道的北京话,他说:“是的是的,您放心,她已经和我在一起了。”
锦绣更加肯定他就是张正勋。
她母亲一早说过,张正勋是北京人。
车到一家咖啡馆门口停下,他说:“到啦。”
锦绣望出去,这咖啡馆倒是不错,旧式小洋楼,爬了满壁的粉红蔷薇,门外撑着蓝白条纹的大号遮阳伞,下面摆着田园风格的纯白桌椅,处处迎合着中产阶级的审美趣味,像19世纪的英国小镇上某位淑女的家。
之前,好似她配不上去这样好的地方,现在,又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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