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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眼中惊讶一闪而过。
说道:“我也一直这么认为,那应该是另一座城市,跟突内斯相似的另一座城市。
在遥远的海的对面。
那里生活着另外一群人。
所以晚上才会亮着灯光。”
“也或者他们和突内斯完全不一样,欣赏不一样的风景,学习不一样的文化,遵守不一样的制度,甚至吃着不一样的食物。”
陆杨说。
丽莎定定地看着陆杨。
就在林克胆战心惊,生怕两个年轻人因为谈话过于投机而坠入爱河的时候,运动场中央突然有人大喊一声“警察来了,警察来了。”
林克一惊,卧槽,那女人什么时候报的警。
丽莎拉住一个人问“警察为什么来?”
“红头发血统至上者又占用了公共运动场所,导致很多人没有办法在场地上运动。”
那人说“有人报告了警察,警察刚刚已经赶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
那过去看看。”
丽莎回过头看了陆杨一眼,朝运动场的另一头走去。
林克问“那一眼怎么个意思?是邀请你一起去?”
陆杨问他:“你想去吗?”
林克原本想说趁丽莎还没发难赶紧逃命吧,但转念一想突内斯就这么点大,跑又能跑到哪里去,还不如去看看热闹。
一走近人群,就听见民众在向警察抱怨“是的,他们占用了大半个跑道来举行他们的仪式。
我们非常尊重他们的信仰,但是他们不应该在这个时间占用公共运动场所。”
林克探头朝里面看去。
大概六十多个红头发的人在运动场的塑胶跑道上席地而坐,分布成一个实心的圆形阵型。
他们两两相对而坐,左手握拳放在对方的右肩,低垂着头,相互祈福。
林克之前多多少少听到过关于他们的传闻。
这些人被称为‘红头发血统至上者’。
他们只和与自己相同种族的人结婚生子,甚至是涉及到输血,或者手术的时候,他们也绝不允许自己的身体被其他种族的基因污染。
但在其他人看来,这几乎是一种病态的极端主义。
其实仔细回想起来,林克还在垃圾场工作的时候,就看到过一个红头发的贵妇人看中了一个同族的犯人的心脏,基本上也是这种态度。
这一次,似乎是个极其盛大的仪式。
他们围成了一个实心的圆形阵,非常虔诚地做着祷告。
“我们以纯洁之躯,证明对父的忠诚。
我们不受药物驱使,我们不受恶魔的蛊惑,我们以纯洁之躯,证明对父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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