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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倒是书,只不过是风流艳书,老孟战场上有幸捡到过一本,珍藏多年。
老孟觉得那帮写书人坏到根了,人间的旖旎香艳写完了,开始把神仙鬼怪都融进书中,弄的爷们钻心的痒。
那本书不仅写的入骨三分,插画也惟妙惟肖,老孟字认的不多,可画谁都会看,观摩久了,书页都翻烂了,自然对于书中的妙语如数家珍。
要是真喜欢读书,也不至于扛着脑袋卖命这么久,才混到伍长的惨淡境地。
咳咳。
这……
老孟急忙用干咳来掩饰尴尬,随口说道:“我是听说书先生讲的。”
编瞎话,主要是害怕这小子开口要书,李桃歌喜欢看书,任何书都爱不释手。
多年的老伙计,要是被这小子拿走了,岂不是等于是要了老孟的命?
李桃歌信以为真,说道:“我倒是看过一本关于狐仙的书,书中写到,狐五十岁,可化为妇人,百岁可变美女,千岁即于天通,称为天狐,善鬼魅,使人迷惑心智。
即便能幻化为美女,也是百岁高龄的老妪,再加上一身狐骚,娶回家当媳妇,怕是不妥吧?”
老孟硬气道:“咱们刀口上舔血的爷们,死都不怕,还怕区区狐妖?!
百岁老妪怎么了?一身狐骚怎么了?你太小瞧那帮狼崽子了!
天天在营里舞刀弄枪,憋的脑袋都快炸了,只要是母的,你看他们敢不敢上!”
一番豪言壮语说的慷慨激昂,颇有统领千军万马的将军气魄。
李桃歌似笑非笑,桃花眼弯成了月牙儿状。
伺候完十几匹马,李桃歌算是忙完了公事,踱步在营中,耳边杀声震天。
李桃歌不惊不怪,慢悠悠来到校场。
士卒正在操练,本来挺肃穆的场面,可看起来有些荒诞不羁,不仅服饰各式各样,兵器也是五花八门,矛、斧、刀,剑,棍,棒,锏,锤,舞起来眼花缭乱,有位大汉甚至举着一根粪叉,面容严峻,动作凶猛,显得极为凶悍,周围三丈以内不敢站人。
李桃歌走到汗流浃背的士卒面前,听到一位男人喊道:“咱们边军,不同于别的废物,吃喝嫖赌就能混银子,啥时候打仗,啥时候玩命,老天爷都不知道,一旦敌军杀过来,给你挖坟的空当都没有。
记住!
是死是活,脑袋拎在自己手里,想要在战场上活命,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一天都不能耽搁!
不想让媳妇当寡妇,儿子喊别人当爹,就得绷着一股劲!”
“小伞,你那棍子往哪戳呢?幸亏不是枪,要不然前面的张老妖屁股就得多个洞!”
“余瞎子,昨晚跑哪风流快活了?两条腿比面条还软,给老子紧点!”
“牛井,你!
卧槽!
以后你要么换件兵器,要么拾牛粪时别用这玩意,甩他娘老子一脸!”
一边吱哇乱叫一边抹脸的这位叫做王宝,本是锐字营都统,后来得罪了镇月将军,贬为枪矛教头,专门负责兵士操练。
王宝入伍前是一名屠夫,脾气臭的要命,手中沾满血腥,即便如此,还是备受拥戴,用下面兵卒的话概括,那就是人狠,话糙,功夫俏,人称铁头郎,整个镇魂关,单打独斗能够稳胜王宝一头的,不到一手之数。
正当王宝恶心犯难的时候,旁边递出一块棉布,伴有心旷神怡的声音,“王大人,练了这么久,该歇歇了。”
王宝胡乱接过,擦掉污渍,转过头,看到一张灿烂中带有谄媚的笑脸,面部表情这才松快几分,“小桃子,喂完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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