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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资排辈的官场,他这等失意政客只有亦步亦趋替人背黑锅的份儿。
“你说得简单,哪有那么多大树可抱!”
官场是一张人情故旧织成的巨网,周有谦是文官之首,天底下只此一人。
“老爷糊涂了,臣子终究是臣子,再怎么厉害也是臣子。
老爷何不调转舵向,去侍奉金銮殿上真正的天子?到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还敢鄙视老爷。”
江浔下意识皱起眉,“你是说……”
去陛下身畔,助陛下一臂之力,加封皇贵妃。
冯氏点头。
“你知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江浔斥道。
临阵倒戈,背叛了整个文官集团。
冯氏据理力争:“妾身一介妇道人家自然不懂,妾身只知道臣子再怎么力争,最后由陛下给出标准答案。”
既然做侍奉别人的狗,那便没有尊严可言,只要主人喜欢黑的也能说成白的,白的也能说成黑的。
是非黑白,远远没有自家仕途要紧。
不是这个道理吗?
江浔再三示意冯氏住口。
陛下虽年轻,心却比日月都明亮。
如果要效忠,最好是发自内心真的效忠。
做个墙头草,下场一定不会好。
起码在目前,临阵倒戈的事他还不敢做。
……
午后。
江浔的女儿江杳闷闷不乐,在院中百无聊赖地舞剑,弄得枝折花落。
丫鬟一问才知,原来江杳到处找不到未婚夫陆云铮。
陆云铮是江杳的未婚夫,二人青梅竹马,有将近十二年的情意。
江杳甚是粘人,半刻离不得陆云铮。
“陆郎今日休沐一日,答应陪我去书斋。
此刻消失不见,肯定又去当职了。
在他心中,我终究没有他的仕途重要。”
江杳收剑,秀面布满阴云。
江杳虽是女儿,却不爱红装爱武装,舞刀弄枪,身畔时时刻刻佩着剑。
她在先太子朝的宫里当过女官,这把剑是先太子御赐的,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三尺青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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