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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会儿顺着这条路拐弯,往西山方向走,那里有货。”
“是大宗货?”
“野兔。”
“多少只?”
“一群,去看看。”
秦康拐弯,众人立即跟随改变方向,按照刘庆嵩指的路线行进。
行进中,头顶突然传来沙沙沙的声响,抬头一看,发现一只全身漆黑的动物,看起来就像一只巨大的黑老鼠,安静地蹲在树干上观察秦启明等人。
秦启明他们去哪儿,这黑老鼠就跟到哪儿。
“灰贼怎么会出现在这?”
刘庆嵩瞥了一眼,脸露惊讶:“秋天前就应该储备好食物了,松林离这儿还有一段距离,它来这里干什么?”
“老汉!”
秦康的一声大喊,打断了秦启明和刘庆嵩的思考,众人立刻围过去。
就见前方不远处,白毛兔子满身血迹,肉和内脏已被吃光,连皮都快被啃尽,毛发上布满咬痕。
“还有一只在那里!”
秦启明指向西边,众人朝那个方向看去,另一只同样的兔子皮就在那处。
“来晚了,被抢了。”
“爹,这些咬痕似乎是野狼留下的?”
“没错,血迹还没干呢。”
村长刚说完,立刻紧张起来,环顾四周,紧握着手中的枪:“都准备好!
“附近有东西!”
众人迅速拿起枪,警惕环视四周,原本分散的他们紧凑聚集在一起。
之前站在前方持枪的秦康,蹲下身把两张破旧的兔皮扔进背篓里。
“启明,以后进山,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捡拾野兔皮。”
“为什么?”
“深处野兽很多,有的嗅觉非常灵敏,即使兔子皮被冻住,上面的血腥味也难以掩盖。
而且,这些皮已经被野兽吃过,除了血腥味,还沾染了它们的气味。
群居野兽不会单独出现,它们总是成群结队,昨天生产队大队长马德国带人进山,就被一群野兽袭击了,幸好命大,只咬伤了腿,被救下了。”
秦启明恍然大悟,怪不得那嚣张的马德国今天没来,原来受伤了。
秦康把兔皮放进背篓,四处张望,小心翼翼地退回来,一群人逐渐靠近。
突然,远处传来狼叫,众人立刻变色,朝那方向看去。
只见不远处的一个山坡上,两个黑点忽然跃出,紧跟着一群黑点密集地跳出来,开始向四周散开。
“这是狼群在围猎?”
“狼饿了,出来找食物。”
刘庆嵩紧握手中的枪:“启明,记住,对抗狼群,绝对不能散开,不能退缩,更不能害怕,特别是饥饿至极的狼群,你一旦退后,它们就会毫不留情地攻击!
只要我们中任何一个人撤退露出破绽,这些野兽就会找到机会,到时候,我们谁也活不了!”
“明白了!”
秦启明重生前好歹也是特种兵队长,对这些基本的丛林技巧手到擒来。
深吸一口气,紧握着陈旧的猎枪。
瞬间感觉肾上腺素急剧上升。
看着狼群追逐的猎物越来越近,众人终于辨认出来,原来是一对类似鹿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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