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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行朝哑口无言。
“算了算了,我还是自己想办法吧。”
凭着孟婉娘的记忆,她在卧房的衣柜最上层找到一个叠得工整的包袱,从那里面果然摸出一个小木盒,不算精致但也古朴可爱,打开便看到一枚银戒指。
这是孟婉娘爹娘留给她她唯一的遗物,是这间房子里最有意义的物件了,理应好好留着的,可现在她饭都要吃不起了,自然是没功夫顾及这些身外之事,先活下来再说别的吧。
趁着刚刚那顿大餐储存的体力还没消耗完,孟行朝立刻动身去镇上。
梧桐村离青水镇不算远,只是山路难走,难攻易守,凭着孟婉娘这小身板和模糊不清的记忆确实要费点劲。
孟婉娘十五年的人生里来镇上赶集的日子一只手都数得过来,所以孟行朝一路上不停问人才找到当铺。
“姑娘要典当还是看看首饰?”
“这枚戒指能典多少钱?”
店小二的表情在孟行朝逃出那颗戒指时一落千丈。
但难看归难看,基本的职业素养还是要有。
五。
他连嘴都懒得动,伸出个手掌。
“五两银子?”
孟行朝对这方面的知识没什么了解,单纯记得古装剧里主角们吃个饭都是五两五两地付,所以试探地回答。
店小二的表情像是见了鬼。
“您当我是神仙哪,这东西换您五两银子。”
他不耐烦得很,连眼皮都懒得翻。
“五十文钱,要当就赶紧的。”
无奈,孟行朝缓缓把戒指递到他手里,却紧紧捏着另一边没松手。
店小二拽了两下,没拽动,又拽了两下,一脸懵地看着眼前这个瘦弱女子。
“五十文……能买多少粮食?”
店小二似乎很纳闷为什么会有人问如此弱智的问题,审视的目光对着她上下扫视两个来回。
“你是泱国人不是?”
孟行朝没有一丝慌张,反而自上至下地看着他:“我自然是泱国人,我还是青水镇梧桐村人,怎么,和你聊聊闲都不行?”
疑惑转为鄙夷,店小二一个用力收下戒指,慢悠悠道:“原是那穷乡僻壤的无知村妇。
那我就好心告诉你,五十文钱呢,可以买三十斤大米。
哦对了,你们穷苦人家可能没吃过大米,那东西比粗粮要香,但只够一家子吃十天的,所以我还是建议你买粗粮吃。”
他一脸贼眉鼠眼,看得孟行朝拳头邦硬。
“哐当。”
不过一袋铜钱丢在面前,孟行朝只用了一秒就权衡完利弊,坐大牢和填饱肚子,怎么选她还是清楚的。
虽然气人,但那店小二说得确实有道理。
古代人生产力低下,有粗粮吃就不错了,她还想吃大米,听着确实异想天开。
但她又不是古代人,她可是学过种地的好不好!
于是乎,孟行朝拿着那最后的五十文钱买了一斤水稻种、几颗菜苗和一匹粗布,站在卖香料的摊子前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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