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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洛子铭惊疑不定的时候,身旁的一名士卒突然伸手推了他一下。
“洛老弟,发什么呆呢?再不赶紧些,那些蛮子就要追上来了。”
那名士卒动作虽然粗鲁,但言语中却尽显关切之意。
蛮子?听到这个词,洛子铭愣了一下,脑子瞬间如同炸开了锅一般,许多原本并不存在的记忆一下子涌现了出来。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帝国的北疆边塞,再向北去,便是那些茹毛饮血、尚未开化的蛮族盘踞的领地。
无数年来,帝国与蛮族势同水火,你来我往相互攻伐,彼此之间的仇恨早就如同这脚下的土地一般,被鲜血浸染了个通透!
五日前,一支百余人的蛮族骑兵越过帝国边界,接连洗劫了数个村镇,期间烧杀劫掠无恶不作,所过之处无不尸横遍野,尽成白地,还美其名曰:打秋草。
收到军报的边军将领怒不可遏,即刻命令中军校尉宋辉钟率领精兵五千,循着蛮族骑兵的踪迹一路追杀过去,誓要将这股顽贼尽数剿灭。
而洛子铭现在的身份,就是这五千精兵中的一员,只不过是个毫不起眼的步卒,连匹马都没混上。
原本以为用五千人的大军对付百余马匪,已经是杀鸡用了牛刀,应该是手到擒来之事,却不料,这股蛮族骑兵却异常凶残狡诈。
在发现帝国派出的围剿军队之后,这帮悍匪不仅没有远遁逃离,反而借助马匹的机动优势,与帝国的追兵们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一连数日带着他们在山林之间兜起了圈子,还不时以小股骑兵远远地骚扰,搅得追兵寝食难安。
终于,在经历了两日马不停蹄的追赶之后,急红了眼的宋辉钟才把这股可恶的蛮子堵在了一处山谷之中。
然而,还没来得及高兴,山谷中的景象却让他瞬间如坠冰窖。
出现在帝国边军眼前的,哪里还是只有百余人的小股马匪?分明就是密密麻麻、早已恭候多时的蛮族大军,粗略看去,少说也有万人之众。
此刻的宋辉钟哪还不知道自己是中了蛮子的诱敌深入之计?看这架势,只怕是蛮族要大举入侵的征兆,岂是他这区区数千步卒能够抵挡的?猎人瞬间变成了猎物,攻守之势易形了!
关键时刻,作为主将的宋辉钟展现出了过人的军事素养。
他一面命五千精兵在山谷入口处列阵,阻挡蛮族骑兵的冲击,一面立刻派出精骑快马,回驻地示警求援。
在安排好这一切之后,他便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姿态,镇定自若地临阵指挥,然后趁着蛮族骑兵发起攻击,吸引了所有人注意的当口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废话!
以五千疲惫步卒,去硬抗已养精蓄锐多日、以逸待劳的虎狼之师,用脚趾头去想想都知道,打不赢,根本打不赢!
从随后交战的结果来看,宋辉钟不愧是混迹边军多年的老兵油子,能从一个大头兵爬到校尉的位置绝非偶然。
他对战场形势的判断简直精准到了极点!
蛮骑只用了一个冲锋,便轻松凿穿了帝国边军松松垮垮的阵型,许多人连敌人长什么样都没看清,就已经血溅当场。
情报失误,准备严重不足,又被自家主将摆了一道,帝国边军顿时乱作一团,在面对凶猛的蛮族铁骑时一触即溃,连一刻钟都没能坚持下来,就变成了受惊的羊群,跑得漫山遍野都是。
血肉横飞,残肢遍地,战斗从一开始就成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也幸亏这里是山谷的入口,地形狭窄,不利于骑兵突击,而帝国边军的表现虽然拉垮,但毕竟有数千之众,挨刀也是需要时间的,这才使得一少部分漏网之鱼得以逃出生天,慌不择路地紧随宋辉钟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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