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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彦把那野鸡蛋全部用小布袋装好,拎给了陆成。
“大哥,你安慰一下咱妈,我就是当猎户,我也能保护好自己的,而且我会经常回来吃饭的。”
陆成原是打算直接住在山脚下的小院的,但是看到郭秀秀这样的哭泣,他还是决定了,多回来住住。
让郭秀秀看到他平安,相信郭秀秀对他成为猎户的决定,也能想开一点。
陆成看到三丫,明明是初冬降雪的天气,她却是穿的一双拖鞋。
脚趾疼得通红,而且还有几个冻疮。
看着就让人心疼这妮子。
而且塑料的拖鞋,还是二叔家的姑娘不要的,她跟个宝贝似的捡回来穿。
陆成暗自决定了,明天从县城带一双白布鞋子回来,一定让三丫也穿上新鞋。
陆成在天色微暗的时候离开。
他得在山里几处经常出现野猪的地方守一守。
,!
大概就是守个把小时,只要有人守住下山口,那野猪就不敢太放肆。
陆成守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有几个小虫子与他打个照面。
也有小老鼠从他面前窜过。
另外有几只野兔子窜了出去。
但是做了猎户,领了工资,就得守着这个庄稼。
现在的天气很多的村民都是白天挖红薯,再送到红薯窑里去。
但是这红薯窑也不能让野猪发现了,否则,那红薯得让它们给糟塌完。
虽然有机会套野猪,但是那野猪可是鸡贼哥一样,吃了就跑。
前几年,这红薯让野猪拱完的就有好几户人家。
正在陆成以为今天守着,野猪不敢来了。
谁知,草丛里突然冒出一个猪头,那黑黑的猪皮在月色下,如鬼如魅。
陆成把枪对着它的身上就是“砰!”
领头的一只野猪,鬼精鬼精的,竟然没有打中它。
但是跟在它的身后的一只猪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第二枪:“砰!”
只见领头猪的后面那只野猪,吭吭几下就倒在地上。
陆成只有一个人,野猪群似乎在考虑要不要攻击。
而陆成也是个聪明的猎户,因为他前世是个神枪手。
第一枪虽然偏了,但是击中后面那头野猪。
紧接着又开了第二枪,那只受伤的野猪眼看就没办法行走了。
倒在地上吭吭的猪叫着。
而今天领头的野猪马上就调了头:“吭吭的几下,带着一众的野猪乎乎啦啦的走了。
那个方向就是朝另一个村子的山上去了。
陆成在想,这么多的野猪,要是隔一段时间就猎到一头,那村里的老老少少也能多分分肉了。
因为这是干了猎户的职位,所以才能这么顺利的得到猎枪。
猎枪都是公家的,私人不能随意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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