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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故意将“朋友”
二字咬得很重,拐着弯儿的语调任谁都能听出不寻常。
费凡喜欢男人不是什么秘密,当初闹得动静那么大,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背后都嚼过舌根。
不过费凡动静闹得虽大,倒也没见过他与哪个男人来往甚密,平日里依旧眼睛长在脑门上,冷淡疏离,一副清高矜贵的模样。
费媛前几日说费凡在荒蛮小镇找了一个形容可憎、粗俗下流、穷困潦倒的男人做男友,这些人都是不信的,鹤城尖尖上的人物,怎么能看上一个匹夫?可如今,看费凡僵直的脊背和复杂的神情,这话是不能不信了。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都落在詹长松的身上。
倚靠在灯杆上的男人今日穿了一件普通白色衬衫,因为反复洗涤已经微微泛黄,领子也不挺括,软趴趴的更显廉价;下身穿了一条寻常的牛仔裤,没有什么版型可言,裤脚边已经摩秃,露着白色的线头;脚上穿着一双运动鞋,耳熟能详一个品牌,只是印在鞋上的字母颠三倒四,不然还能充当一下正品。
果不其然,粗俗下流、穷困潦倒。
只是,一身下来不超过一百元的破衣喽嗖,竟没挡住这人身上的风华。
他肩背挺括,身材挺拔,肌肉线条流畅看起来饱含力量,眉目深邃,眼光凌厉,侵略性极强。
这样一个男人,被费媛说成面目可憎,实在是她昧了良心。
此时,周森已经走到男人身边,面上虽噙着笑,眼中却是不屑的:“哥们,是不是费凡不让你进去啊,”
他又从头到脚看了一遍詹长松的穿着,然后笑着说,“也是,这种场合也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进的。”
言下之意,詹长松没有资格,费凡怕他给自己丢人。
詹长松微微一笑,摘了烟偏头吐了一口,然后看了看周森的脑袋:“什么人能进?难道得摸二斤头油才能进?”
噗嗤,人群中有人憋不住笑了出来。
周森的装扮最近走复古风格,三件套的格子西服,棕色镂空皮鞋,二八分的头型用发胶牢牢固定,还抹了一层令苍蝇能劈叉的发油,活脱脱旧上海的小开模样。
只是,这身行头若是穿在俊朗倜傥的人身上,自是一番旧日风流,可穿在皮肤黑里透黄,黄里透红的周森身上,就像拉黄包车的偷穿了少爷衣服一样。
周森气得面孔扭曲,刚想回击,就听到了费凡的声音。
他边走边说:“不是让你等我去接你吗,怎么自己过来了,这大热天的,多辛苦。”
是的,自己可以变着花样痛骂詹老狗,但别人不行。
他的声音依旧是倨傲的,只是多了埋怨,便显得亲近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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