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看眼睛,这个人类的身材也匀称而富有力量感,是他会喜欢的类型。
不过他总觉得这个人类有种莫名的熟悉。
就在他仔细思考这种熟悉感是从何而来的时候,就听面前的人说:“你是叫诺……诺曼吗?我好像在王都见过你。”
诺曼:“……”
他也不知道。
当时进入这具身体时太高兴,没怎么看这个人的记忆就把他的灵魂吞掉了,也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叫什么,只记得好像姓文森特。
但当人类看着他,绿眼睛倒映着他的身影时,他只觉得自己像是被碧绿的海洋淹没了,控制不住地点头。
没错,他就叫诺曼,什么巴尔,什么魔王,不知道,没听说过。
他也明白了熟悉感的源头。
很明显,一定是这个被他吞掉的人类以前见过阿贝尔,印象很深刻,所以占据了身体的他才觉得熟悉。
阿贝尔,这个名字可真好听。
我真喜欢他,诺曼喜滋滋地想。
为了不暴露自己对过往一无所知,他谎称自己撞到脑袋失忆了,只记得自己叫诺曼,是文森特家族的子弟,其他的都不记得。
红棕发的人类果然露出了同情的表情,好心地让他借住下来。
住在猎人小屋的一段时间里,诺曼对阿贝尔有了更多了解。
阿贝尔拥有许多美好的品质,善良、勇敢、坚定、正直、友好……
因为这些和深渊完全相反的东西,人类的灵魂变得熠熠生辉。
而诺曼最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
他不可抑制地为阿贝尔着迷、倾倒。
过了一阵子,阿贝尔的红砖小屋在镇民们的帮忙下盖好了,诺曼就顺势一起住了进去。
他喜欢阿贝尔,想要把他放进巢穴,但鉴于他还没有找到适合建立新巢穴的地方,以及他那浅薄的人类世界常识,他决定学习人类那样,向阿贝尔求爱。
用人类的话形容,就是先骗到手再说。
等阿贝尔成为他的人类,就可以和他离开这里,找一个喜欢的地方,一起建立巢穴。
然后他就被拒绝了。
诺曼不可置信。
怎么会这样?
明明他以前遇到很多个人类,都说只要他露出笑容,就没有人愿意拒绝他。
但阿贝尔露出错愕的表情,迟疑地说:“我没有想过成家的事,而且我……可能也不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
他说的很委婉,但诺曼听懂了。
这是拒绝。
周胜利大学毕业后,因接收单位人事处长的一次失误延误了时机,被分配到偏远乡镇农技站。他立志做一名助力农民群众致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却因为一系列的变故误打误撞进入了仕途,调岗离任,明升暗降,一路沉浮,直至权力巅峰...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简介我叫江羽,本想一直留在山上陪着我的绝色师父,却被师父赶去祸害未婚妻了。而且多少?九份婚书!?...
朝中无人莫做官,重活一世的秦毅不是这样认为。机遇来自于谋划,时时为朝前铺路,才能高官极品!上一世,含冤入狱,前途尽毁,孤独终老。这一世,从救省城下来的女干部开始,抓住每一个机遇,加官进爵,弥补遗憾,扶摇直上九万里!...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前世被当副镇长的老婆离婚后,崔向东愤怒下铸成了大错,悔恨终生!几十年后,他却莫名重回到了这个最重要的时刻!他再次面对要和他离婚的副镇长老婆,这次,他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