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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她适应古代的新生活,旱灾来了。
整个春天滴雨未下后,隔壁男人领着妻子出了趟门,然后独自一人回了家。
叶瑾听到舅母说,他是去典妻了。
有那大户人家的太太生不出孩子,便会花钱去租生过儿子的女人,借她的肚皮生孩子,等租期一到,再把她还给她的丈夫。
如此荒谬的事,舅母的语气却非常平静:“已算有良心了,要是卖给人牙子,再想回来,可就难了。”
“是啊,要是再不下雨,这日子可怎么过呦。”
然而,直到盛夏的日头炙烤大地,依然没有下雨。
隔壁男人卖掉他小儿子的当天晚上,叶瑾半夜被饿醒,听到舅母和舅舅小声说话。
有个五十六岁的地主看上了叶瑾,愿意出五斗米,纳她做自己的第九房小妾。
舅舅说不行。
舅母又说,隔壁村有个四十岁的鳏夫,愿意出三斗米,娶叶瑾做续弦。
“这年景,要不是看瑾娘长得俏,哪会有人愿意出到这个礼,她眼看着也要十六了,总要嫁人的,再说那鳏夫有屋有地,以瑾娘的条件,便是平时,配她也使得。”
这一次,舅舅犹豫了。
十六……什么快要十六,她这身体才十四周岁啊!
这时代哪里仅仅是落后,它分明吃人。
在听到这段对话的第二天,叶瑾认真打扫了仅剩下一只鸡的笼子,做了饭,然后在日头高照之前,用炉灰抹花了自己的脸,换了身男子打扮,独自离开了。
就算被山里的野狼吃了,也总比被卖给能做自己父亲的男人,从此生孩子生到绝经强。
既然原身可以一个人来寻亲,那她也可以一个人走出去。
那时的叶瑾想着,日子总不能更糟了吧,然而老天再次告诉她,依然可以。
她在前往县城的路上,遇到了流氓。
当被不由分说按倒在地上时,荡起的尘土迷了叶瑾的眼睛。
有那么一刻,叶瑾已经摸到了藏在后腰上磨得锋利的石片,她想着贼老天真是不做人,那她便也不要做人好了,结果一声呼喝将她从困境中救了出来。
流氓胆子小得很,被人一喊便撒腿跑了,叶瑾将被扯开的衣领拉好,抬起头,只见一个清秀文气的少年正站在不远处,涨红了脸无措看着她。
这便是叶瑾和陆文珏的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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