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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慕黎瞪大眼:“逮麻雀。
抓蝌蚪。
捉金龟子,蛐蛐!”
陆延陵:“离这儿最近的十里荷坞是本地县衙的小妾的表兄弟种的,我经常去那儿偷挖藕,不管是烤藕、煮藕汤都很好吃。
荷塘里有蝌蚪,岸边一排柳树有金龟子,经常有麻雀跑那儿偷抢莲子,所以去那儿最好!”
“去。”
赵慕黎踮起脚尖,两只小手拍在赵亭膝盖上,小脸蛋无甚表情,目光倒很渴望:“一起去。
一起去。”
赵慕黎一直是安静乖巧的,当然争取感兴趣的事物时尤其固执,连赵亭发脾气也劝不动他,可他感兴趣的事物太少,难得见他如此激动。
赵亭抱起赵慕黎,“你挺会哄小孩。”
陆延陵觍颜笑说:“父子心性相似而已。”
赵亭食指点了点赵慕黎眉心:“只此一次。”
乜了眼陆延陵:“走吧。”
便抬脚走出屋。
陆延陵在后面瞧着父子俩的背影,歪了歪头,觉得少了点什么,蓦地灵光一闪,跑上前搂住赵亭的肩膀,眯起眼,就是这个感觉,曾经在热闹的街道、庙会看到的一家三口画面……就是娘子有点高,他得翘高胳膊才能搂住,才搂一会儿就肩膀酸。
赵亭顶起肩头,要甩开他,没能甩掉,陆延陵那胳膊黏住了似的,想开口训斥,怀里的赵慕黎双眼亮晶晶地瞧着他们,让他说不出太难听的话。
十里荷坞。
一艘小船深入荷塘,船舷边趴着个小孩,伸长脖子焦急地看丛丛荷径下的水面,在他身后自然是赵亭,也不自觉蹙眉凝望浑浊的水面。
蓦地“哗啦——”
声响,溅起串串晶莹水珠,浑身湿透的陆延陵冒出水面,攀着船舷,往里扔出两节成年人胳膊大小的藕节,另一手执一个莲蓬、一朵荷花,分别递给赵亭和赵慕黎,而后爬上去,兜头一件干净的罩衫和赵亭冷淡的声音:“别把寒气过给孩子。”
陆延陵拿下罩衫,笑眯眯问:“夏日暑热,寻常想法应该是怕过暑气而非寒气,黎儿又没下水,头顶还戴着他的小帽子呢,怎么着也不至于过了寒气。
反倒是我,沉疴在身又下水,说不准风一吹就病了——所以你其实关心的是我……”
食指和中指悄悄爬上赵亭的手背,挠了挠,定定地望他,“对吗?”
赵亭猛缩回手,白他一眼,“爱换不换。”
“换!”
陆延陵笑嘻嘻的,“娘子的关怀,为夫怎能不领情?”
当即就脱掉外衣、里衣,露出赤裸的上半身,皮肤微黄,唯独胸口纹身那处白得没有血色。
时人以白为美,但陆延陵肤色均匀、皮肤光滑,别有一番野性与健康的风情,并不逊色于肤白冰肌。
身上没什么赘肉,比三年前瘦了许多,但是不难看,而多了份引人蹂躏的病弱感。
胳膊、胸口和后背结了许多泛白的疤,小如指甲盖、大则有巴掌长,尤以小腹处的疤痕最狰狞。
赵亭本是瞧得口干舌燥,脸颊生热,耳朵尖泛红,再看清身上那些大小不一的狰狞伤疤时,心口一窒,难免想起三年前身受重创的陆延陵。
他记得落在陆延陵身上的每一剑、每一刀,便是当时记不住,也在三年内反复的追忆变得无比清晰。
“什么时候伤的?”
陆延陵身体一僵,低头看去,小腹处游离一只骨肉匀称的手,抚摸着十字状的刀疤,动作轻如羽毛拂过,倒是有点儿痒。
“……不大记得。”
陆延陵披上罩衫说:“不痛的。”
那手从小腹往上游走,撇开罩衫,碰触着微凉的、带着水珠的皮肤,“除开伤疤,其余肌肤光滑,像流落在外做了三年乞丐饱经风霜者该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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