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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那狗东西这么厉害?那你怎么和他打的不分上下,你不是更厉害?”
乐清软着嗓子,圆润细滑的脚趾在罗兰肚子上打圈,眼中尽是戏谑。
罗兰看他波光流转的样子,就想扑上去啃他,却不敢,乖乖回答,“好像很多年前那血族受了伤,陷入沉睡50年,现在还在恢复。”
“不过我还小!
等我再过几十年!
即使全盛的他我也可以打过!”
听到了自己要的信息,乐清就倏地抽回脚,钻进被子里,哼唧地睡觉去了。
惹得罗兰一个人浑身冒热,却无处发泄。
01雪逐渐消融。
狼人的动手能力很强,按乐清的话来说,就是野性十足。
即使是女性狼人,也大都长得壮硕,除草种田什么都能干。
和他们呆在一块,乐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力不能扛的小弱受。
倒不是他思想不直了,乐清算是个腐男。
亲王沉睡的那五十年十分无聊,他也没兴趣花大把时间去精通一个东西,于是就迷恋上了小说。
从“霸道王爷爱上丑丫鬟”
到古早狗血渣攻贱受文,当时看的是眼泪一把把,现在的乐清只觉得那些文章有让人脚趾抠地板的尴尬之感。
最近人类世界的文就正常了许多,他最喜欢的是呛的一些读者吐血的逆cp弱攻文。
手上拿着根胡萝卜,乐清坐在罗兰家门口的长椅上,椅子上铺着柔软顺滑的皮毛,嘴里一口一口啃着。
阳光总算是带了些温度,乐清杏眼乌溜溜的,瞅着外面走动的狼人。
怎么离开狼人族,成了乐清现在最烦恼的事情。
他曾经给自己贴上假胡子,衣服里塞很多棉花,假装自己是外出的狼人,却罗兰一把捞回家。
他也曾和罗兰大吵大闹,直接表明自己要走,要去拯救世界,罗兰这个壮狼却哭爹喊娘趴在他面前,就想生米煮成熟饭,差点名节不保。
“怎么办呢?”
又是咔嚓一口咬下一块胡萝卜,乐清虚着眼睛。
02罗兰转了转酸痛的胳膊,春天来了,狼人族要忙的事情很多,今天他搬了一天的东西,腰都快断了。
“我走了!”
和其他狼人打了声招呼,罗兰就有些急切地往家里跑去,他的乐清大人又软又香,自己要好好地去揉捏一番。
春意正浓,虽还有些寒气,生机却已经回到了村庄。
路上的狼人见到罗兰脸色那掩不去的雀跃,都有些揶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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