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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2页)

当时爱丽丝因为不能在裙装里穿锁子甲,才把它脱下来放在一边。

当时走得急,没把东西收进行李,想不到居然就这么丢了。

爱丽丝叫来店伙询问,店伙只说不知道。

爱丽丝一急,抽出匕首拍在桌上。

这一下子可把那店伙吓着了,他哆哆嗦嗦地、举起手赌咒发誓:“我收拾的时候原本没注意,后来有客人看见送到了前台来,我就把它放进您包里了。

若是我偷拿走了,叫我不得好死。”

这里闹得这么凶,老板听见响动,从楼上下来问出了什么事。

听说是丢了一件附魔锁子甲,立即明白这位客人恐怕不是自己得罪得起的,连忙陪着笑脸道歉,催促店伙回想这几天的情形,又亲自去那间房里寻找。

客房里当然没能找到,这几日客人太多,店伙也不大想得起来是否有什么可疑人,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爱丽丝知道,开旅店是个正经生意,店里的人若是手脚不干净,也许会偷点零钱,却不一定敢偷拿贵重的锁子甲。

毕竟金币银币没名没姓,锁子甲上却有工匠刻下的标记,又有特殊的附魔可以辨认。

这样的东西若是说不清来路,一般的店铺是不敢收的。

这样想来,偷拿那锁子甲的人很有可能本身就是个佣兵,或者干脆是以剪径为业的强盗。

倘若东西被什么小贼盯上,就算在这里逼问店伙也没用。

爱丽丝想了想,收起匕首,向店伙问话:“那么,你们这几天有没有看见什么佣兵或者其他带武器的客人?”

她这一问,店伙好像还真想起来了什么,他一捶手掌:“我知道了,准是那个人拿的!”

爱丽丝再细问,才知道几天之前,旅店里确实有个有点奇怪的人。

那家伙带着一对短刀,风尘仆仆,穿着适合在山林中行动的轻便服装。

一般旅客也有带把匕首防身的,但带双刀的人,一看就是以此为业。

士兵或者佣兵为了要在战场上对敌作战。

通常都会携带较长的兵器,只有长期四处流窜的盗贼,嫌长兵器携带不便,才会使用短刀。

如果说最近有什么可疑的人,大概只有这家伙了。

新入住的客人看到锁子甲送到前台来的时候,那人恰在桌前吃晚饭,正好看到店伙把锁子甲收进爱丽丝的行李里。

好不容易想起这么一个人,店伙和老板都松了一口气。

店伙对爱丽丝详细描述了那个人的长相:男的,年纪不满二十,个头不高,人也比较瘦,一头褐发披到肩膀,神情显得狡黠,脸上有几个雀斑,耳朵上带着单个耳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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