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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余余认命了。
他觉得自己是不能翻篇了,他的痛不比关铭少,那件案子是打在了关铭身上,但是疤却后知后觉地落在了他身上,疤要跟一辈子,但之后人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忘记自己身上有一块疤。
如果一道疤被自己的主人遗忘了,那么它实际上就成为了别人的疤。
他决定抛出一块肉来引开这个话题,于是说:“你怎么会对这个好奇?”
卢队微微皱着眉头,歪着头说:“你有没有觉得他,有种那种劲儿。”
郑余余追问:“什么劲儿?”
“无所谓。”
卢队找出了合适的形容词,说道:“就是根本不在乎,死了六个人,跟他没关系似的。”
事实上也确实没有关系,郑余余在心里说。
但是他其实是了解卢队到底想说什么意思。
因为关铭不紧迫,他一点也不像是命案悬在头上的刑警。
郑余余说:“所以我俩理念不合。”
如果你已经做了一个刑警,普天之下职业遍地,你既然要选择一份高危险高成就感的职业,那么就该有点责任感,因为没人逼你这么非做这个。
我们可以默认,刑警都高举为人民服务的大旗,随时准备着为了打击犯罪抛家弃子。
但是责任感这个东西被写进了很多职业的纲领性文件的品质,其实在极其自律的人面前,约束性不大。
就像是关铭,郑余余觉得,其实关铭就没什么责任感,至少没有职业责任感。
他只是在做这份工作,并且做得不错,你说他依赖天赋也好,说他冷漠也好,他就是不比别人做得差,所以不能因为他缺乏责任感而惩罚他。
但是在热爱这份工作的人眼里,他的从容与冷静,会显得格外的不舒服,仿佛是一根扎在衣服里的刺,不致命,但总想调整一下衣领,确认它是不是还在扎皮肤。
关铭对很多人来说就是那根刺。
卢队又问郑余余,关铭是在武羊也一直这样吗?郑余余心说,不然我们为什么要分手?他猜卢队还想知道一件事,就是关铭知不知道自己的毛病。
人总想让犯了错的人知道自己的错,并且产生罪恶感。
生活中,一个人做了蠢事,人们更多的在乎的事他是否知道了自己的蠢,而不是他受到了怎样的代价。
但这对关铭是无用的。
郑余余在与关铭交往的那一年中,想尽办法要改变关铭,他有过歇斯底里,也有过苦口婆心,但是怎么样才能改变一个聪明的成年男人呢?我们有时会绝望的发现,他们难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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