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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姿势高度一致,都是一副生无所恋的咸鱼姿势,因为捆绑的原因,甚至连翻身的咸鱼都做不成。
原本将嫁衣扛回来,就在沉香木中休憩的木头人,交头接耳,叽叽喳喳地。
“新娘真好看,就是有点太倔了。”
“新娘的宠物也很可爱,可是好凶,刚刚差点踩到我的脸。”
“巫师大人,新娘什么时候嫁给你啊!”
巫师的墨发四散,如浓烈的墨迹,他的眼中浮上细碎的笑意,道:“就在明日。”
阮疏:……?黄华:……?好家伙,还真是择日不如撞日啊,这戏精在沙漠三年?这就有点离谱了,三年前她还在京城读大学呢,那时候还是个朝气蓬勃的青年,从来不在小说里找鸡汤。
难道是说梦到原主?“你衣着暴露,还和陌生男人卿卿我我,对方长相不过尔尔……”
巫师陈述着记忆里的片段,而阮疏的面颊却渐渐染上红色。
三年前,她刚到京城,为了体验生活和积累职业经验,就进了个剧组,因为出类拔萃的样貌,有幸和当时的流量小生搭戏,扮演了对方的前女友。
“衣着暴露”
、“陌生男人”
都算是对上了号。
“但卿卿我我算是哪门子事?”
不过就是牵手吗?经过对方的口,怎么就跟她出轨了一样?而且说得还那么严谨,不过是一场梦罢了,观察有必要这么细致吗?巫师如同阮疏肚子里的蛔虫,他的手贴上阮疏的脸颊,温热的触感如同上好的脂膏,他嘶哑着嗓音道:“既然那种男人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
“我一心一意,且样貌不俗,不说才高八斗,但保护你至少是轻而易举,嫁给我,不算是亏本的买卖。”
男人兀自分析着,从怀里取出了一双绣鞋。
绣鞋的做工精致,无论是花纹还是造型都无一不出色,男人单膝跪地,鸦羽似的睫毛微垂下,他将绣鞋套在了阮疏的脚上。
阮疏的骨架小,即使没有经过裹脚的封建习俗荼毒,脚上的绣鞋依然大了些。
“绣鞋大了,这亲还是别结了。”
他们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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