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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孩子长大了,上学了,花销越来越大,王晶和于建都勒紧了裤腰带,四处欠钱供孩子上学。
这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已经相当差了,当初于建瞧不起的王家亲戚现在各个都比他有钱,他成了最穷的那个,人一穷,志就容易短。
于建开始和王晶一起捡剩,捡别人剩下的衣服,鞋。
他们家都穷成这个样儿了,王晶还跟于建申请要月月给他弟弟一点钱,怕他不能生活。
太可笑了,他弟弟都结婚,有孩子了,有手有脚有工作,不比他强啊,这还啃姐姐的老呢。
于建不愿意,但是王晶坚持,说地可怜巴巴,说什么她只有这么一个弟弟,不管他谁管他,于建一看王晶掉眼泪心就软了,算了算了,愿意给就给吧。
但那个弟弟一点感恩的心都没有,心安理得地吸着姐姐的血,真不是个东西。
王晶所在的乡村中学,原校长是王晶的爸爸,下一任院长是王晶三姐,前前后后这也不短的时间,按理说,王晶在学校里应该可以横着走了,但是刚好相反,王晶还不如那些普通老师待遇好,人家会溜须拍马什么好机会都能占上,王晶这个傻子,脑袋里没那根筋,就知道给人家当小工,给点工资就乐开花了。
后来王晶的三姐也卸任了,校长换了个不认识的人,再也不是他们家亲戚了,想想也知道,更没什么机会再往上走了。
她这个三姐啊,真是一点都没有为妹妹考虑过,起码在卸任之前拉自己的妹妹一把,可是她什么都没做。
每逢于建提起这个事儿,王晶都一脸不愿意,一脸委屈,说:“我姐对我就够好了,我有什么资格做官,就我这个能耐,给我官我都不知道怎么做,有个工资就行了呗,别太贪心!”
于建还是那句话,“你就是个傻子!”
王晶的三姐退休之后就搬家到省城居住了,看来在任的时候是没少捞啊!
其实于建才是省城本地人,他出生于省城管辖的一个小镇,当年他是为了配合王晶的工作才搬家到这个小农村的,一住就住了半辈子。
爹妈只好交给妹妹赡养。
儿子上大学之后,于建开始考虑回家乡了,毕竟家乡在省会,怎么也比这个鸟不拉屎的小乡村强多了,他不想让儿子的未来窝在这个小地方。
于建虽说没什么文化,但脑袋里还是装了不少事的。
于建跟王晶提出搬家回家乡,并且要买房。
跟他想的一样,王晶瞪大了小眼睛,说:“买房子?拿什么买啊,咱们俩哪有钱啊?一分钱也没有啊!”
“没有就借!
再不买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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