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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不重,不到二十斤,最前方是野兽毛发制成的枪穗,枪穗前则是两面开刃,长15寸的玄铁锋刃。
轰!
少顷,卫宁和对方先头部队汇合,他手中长枪朝前猛地一挑,一名匈奴骑兵凌空飞起,重重衰落于地。
铿锵。
卫宁手持长枪,劈、挑、刺,一路砍瓜切菜一般,数个汇合下来,枪穗被染红。
为什么古人总是喜欢在枪头下编制枪穗,最开始卫宁是以为是耍帅。
现在他才知道这是古人的智慧,因为每一枪刺下去,敌人的鲜血都会顺着枪身流落,若是流到手中,那么一杆枪会变的极其光滑,很容易脱手。
所以古人才发明了枪穗,起初它并不红的,盖因一次次战斗,鲜血将它染红了!
“这个人是谁,是谁!”
匈奴人歇斯底里的叽哩哇啦狂吼,卫宁听不懂,他只懂得挥舞长枪。
他像是无情的杀戮机器,每一次挥舞长枪,周围便有一大片匈奴人倒地。
与此同时,他脑海中的声望值也开始在不断提升。
+1、+5、+10……
短短数个攻击下来,卫宁发现他的武技远比自己认知的还要强大!
后方,赵策的百名羽林加入战团。
狭路相逢勇者胜,羽林,最擅长打硬仗,他们每一名都是大汉的骄傲,都带着先辈的仇恨前来复仇。
无一人惧怕死亡,每一次冲锋都抱着必死的信念。
“给老子死!”
赵策大吼,一枪刺中对方的眼球,惨烈的呼喊声从匈奴人口中发出来。
攻守易势了!
再也不是你们匈奴强大的时候了!
该清算了!
带着先辈的鲜血,给我杀!
斩了他们,不留活口,不死不休!
卫宁策马狂奔,长枪在手,如蛟龙游蛇,贯穿在人群中。
一名名匈奴人从马匹倒下,仅仅片刻战斗,枪穗已经被染成了血红色。
不到半个时辰的战斗,青色的草地上,已经被铺成红色,和如血的夕阳交相辉映。
帐篷前的匈奴老幼和妇女们震撼的看着这一幕,看着那如山一般的尸体,眼中带着绝望和惧怕。
赵策走了过去,盔甲上染满了鲜血,扭头对卫宁道:“将军,这老幼妇孺咋办?”
“杀了。”
卫宁淡漠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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