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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你给我眼上蒙了一块儿红布,我也给你蒙了一块儿,咱俩曾经就那么一路朝着想象里的幸福追下去了。
我累过,醉过,怕过,悔过,我也一度以为扯下那块红布的时候,就是梦破灭的时候。
幸福,没有了,再也不会有了。
但是啊……现在我才明白,幸福没有消失过,它一直都在。
只是在好多时候,我们自己以为自己看不见它了而已。
因为在蒙上那块儿红布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习惯了闭上双眼。
如今……我想我们都重新把眼睁开了吧。
于是,低头看看,幸福这东西,原来一直都没丢,真的一直都没丢。
你看见我们握在一块儿的手了嘛?你瞧瞧吧,摊开掌心,它就停留在彼此纠缠的指掌之间呢。
人生,苦短。
可不管以后的日子还有多长,我都再也不会轻易放开手或是闭上眼,任凭它从我眼前,从我指缝间溜走了。
……
我要这幸福。
我非守住它不可。
【全文完】
后记
我是个不擅长回忆的人。
这么说可能连我自己都要笑话自己了,不擅长回忆,干嘛还如此不知疲倦的记录自己的回忆呢?
我想说的是,我不擅长的,是应对回忆潮水涌来时,那重新活了一次的感觉。
说不好是什么感觉,后悔?后悔之前做错了的种种?怕不是,我知道后悔没有用。
感恩?感恩一路走来给我每一点温暖的人们?怕也不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太多了,多到我感激不过来。
那么,兴许就是慨叹了吧,回忆时不断的慨叹,这真的是一件很容易疲劳的事情。
回忆,不累人,但是累神、累心。
可若是说到明明累得不行还非要回忆一把的原因,也许,就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了吧。
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于是不如就干脆用我的第一人称,写一次传记好了。
今年春天,《一块红布》写到三分之一,写得胸闷气短,为了排遣,跑出去和嚼子扎堆儿瞎聊的时候,跟他提起了我正在做的事儿。
嚼子听见“随便写点儿回忆录什么的”
这句话时,那双小眼睛突然开始发光了,他说,你成啊你,要不说咱俩得生死与共呢!
嘿嘿嘿,嘿嘿嘿嘿……
我一头雾水,他却只顾坏乐。
我审他,我问他憋什么恶屁呢赶紧放出来留神憋死。
嚼子抓了抓年过四十还是一点儿没变的那一脑袋卷毛,然后好像很洒脱的说,没什么,等你瞅见我新出那单曲就明白了。
我懒得跟他计较。
于是,不到一个月,时间正值春末夏初时,我见到了嚼子的新单曲。
很小的一张碟,上头格外令我惊讶的印着那么似曾相识的景致。
那是一张黑白照片的局部,在歌词本子上,有个这张照片简短的说明,说这是右安门旧影,是辛辛苦苦找来的,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右安门外大街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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