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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臻把车停在楼下的时候丛暮问他要不要上去坐坐,景云臻看了看表,还是答应了。
这是他第一次来丛暮学校附近租住的公寓,公寓九十多平,两个卧室,一间放着床和书桌,另一间当做画室,画室的书架上放着完成的作品,地上随意摆着染料、画具和书,除了这间画室很有一些艺术家的随性,其他地方竟然还算整洁,连被子都整整齐齐叠了豆腐块,倒不像一个独居男生的住所。
那是景云臻第一次见丛暮的画,他不懂画,但也知道丛暮画的是很好的,是令人完全移不开目光的好。
他看过了摆着的油画,又去看右手边的书架上整齐的摞着素描本,就那么随意抽出一本,他一打开,却怔了一下。
一本素描本,每一页上面都是丛安新。
而不止这一本,他抽出来的每一本,都是丛安新。
景云臻心里有点异样,但细想又觉得无可厚非。
丛暮无父无母,是被丛安新养大的,身边就这一个亲人,他捡着自己最熟悉的人来画,这符合逻辑。
这时候丛暮从客厅叫他,他把素描本放回去,走到客厅去。
客厅的立灯下有两张带框的相片,一张看上去是最近拍的,丛暮穿着白t恤和大裤衩在海边的沙滩上跟丛安新哥俩好似的搂着脖子,冲着镜头比了个“v”
。
照片中丛安新穿着衬衣黑裤,鬓角有细微白发,但整个人非常挺拔硬朗。
另一张则年代十分久远,背景像是在公园里,一对年轻夫妻搂着一个两三岁的粉团子似的小男孩,亲亲热热的坐在大树下,笑容灿烂的对着摄像机。
即使是这样的像素也能看出这对年轻夫妻的相貌非常突出,男人清隽帅气,女人秀美温婉,连年纪小小的粉团子都眼睛大大,圆圆脸庞喜气可爱。
“这是我父母,”
丛暮看他在看照片,走近了给他递了瓶可乐,“家里没烧水,凑合喝可乐吧。”
“你长得很像你父亲。”
景云臻说。
“对,”
丛暮笑了笑,“我小时候老被其他小朋友说是野孩子,因为我爸爸是爷爷家抱养的孩子,跟叔叔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两个长得不像,所以我跟叔叔也不像。
不过我爸和我叔叔都很帅,我叔叔就不用说了,一直到现在都是警队一棵草。
我爸活着的时候是钢厂的工人,十里八乡公认的大帅哥,我妈跟他一个单位的,那时候是厂花,俩人一对眼,就一见钟情了,再然后,就有了我。”
他很得意洋洋地说,“所以我长得帅是基因决定的。”
“看起来是这样。”
景云臻朝他笑了笑,十分赞同的语气,但那笑意却十分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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