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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怪她激动,只是这样的决定发生在覃朝出意外后,怎么想来都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随歌眸子里的神色暗了暗,淡声解释道:“一姐,我没有想要做傻事,就是,单纯想去一次。”
凌岚憋在嘴边的话这会儿怎么也说不出来,心里骤然泛上一阵疼。
覃朝之于随歌而言有多重要她自然清楚极了,随歌的性子说来看着温软,可做好的决定却强硬地难以更改,更何况还是和覃朝有关的。
随歌迎上凌岚的视线,毫不避讳地看见了她脸上的神情,犹豫了一会儿突然张口道:“一姐,四年前的事情……。”
没等她说完,便被凌岚给打断了。
“那件事情你是欠我个说法,只不过我不想讨回来了。”
凌岚的声音带着急促,好像是怕随歌把四年前的事情再次说出来。
当年的事情不经随歌的口里她终究还是知道了,从林年那知道真相后,凌岚攥着的气其实并没有完全消失,对随歌背着她做出那样决定而生气,气随歌自己担着,又生气凭什么随歌要遭受这么多。
凌岚是个直性子,不喜欢弯弯绕绕,和随歌别扭的情绪搞得自己也难受极了,干脆不愿意去想了,随着意走,生怕随歌再说什么,快速地跟了句:“你要是觉得对我愧疚,那就等从苍峋山回来请我喝酒。”
“跟我一块儿喝的那种!”
随歌听着这话眼眶间不自觉地涌上来一层薄气,逼得她鼻子酸涩,凌岚终究还是四年前的样子,她足够幸运能在云城碰上这样的一群人,覃朝、林年还有凌岚。
清透坚定的语气应下了那样的约定:“好,我答应一姐。”
凌岚不喜欢矫情的场面,匆匆掩下后指着随歌脚边的软软道:“你走了,这小崽子得留给我。”
说完还看了随歌一眼,生怕被看出什么情绪,留下小崽子至少多了安心,随歌怎么说也一定会回来。
随歌没戳破凌岚的心思,自然地把遛狗绳递给了她,揉了揉软软的脑袋说了句:“那软软还要麻烦一姐照顾一段时间了。”
凌岚心底暗涌,敛了敛眼皮,接过了绳子。
未知她是阿朝唯一惧怕的软肋从京市到烟岭,再从烟岭转火车到苍峋山所处的林措市,随歌大概坐车坐了足足有八个小时。
绿皮火车上播放着听不懂语言的歌曲,调子欢快,酣畅着要去的地方是个无比魅力的地方。
那一路上,随歌被气氛带的似乎忘记了一切,透过窗外掠过的景色像是畅往的梦境,拨开一层一层隐秘的角落,激动地抵达所及之处。
下火车的时候已经是临近晚上的九点,不比京市华灯初上的霓虹亮色,林措市的天色自然光亮得犹如还是白天。
想象中的高原反应并没有过于激烈,随歌下了车后只觉得有些微喘,不严重,就连提前准备的红景天含片乐得没能派上用场。
林措市的白昼下,天空格外清透,入眼见的多是头戴着特殊图案花布的当地人,皮肤晒得黝黑油亮,五官却仍不难看出来深美的轮廓。
逢上过往的游客,热情地持着一口地地道道的方言,等想起来要使用普通话,着急不熟练的模样显得愈发淳朴。
随歌提着行李箱,站在这片明明陌生的土地上,不知为何竟生出了熟悉的感觉。
萌生出选择来这个地方是临时起意,可却又是心之所往,随歌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一定要来看看,走走阿朝踏足的域下,去感受苍峋山所带来的魅力。
身边突然停下来了一辆出租车,随歌听见有人朝着自己喊道:“要乘车吗?美丽的姑娘。”
那话语说得很不流利,不用仔细听便能察觉到当地的味道,只是说话人热情地口吻到底是让人觉得真诚。
随歌回神笑着点了点头。
那司机瞧着很和善,见势连忙下车帮着随歌把行李放到了后面,顺便又打开了车门邀请随歌坐上去。
司机大叔挠着头憨厚地介绍自己叫纳布,浓眉皱在一起生怕随歌担忧地解释:“我不是骗子,你放心。”
兴许是看出随歌是外地人,也因此会在说第一句的时候用上不顺溜的普通话喊着美丽的姑娘,百般解释让她能放下担心。
随歌并未有过一下子把人定位成骗子的念头,或许是因为理所当然地偏爱,觉得这种地方的人都该是淳朴善良,也不愿意去过多地揣测那么复杂。
她笑着应了应,在司机继续问出来她要去哪的时候,她当下便回道:“我要去苍峋山。”
司机听完脸色没任何的变化,倒像是见惯了这样,声音醇厚地笑着道:“那里的景色很美丽,我拉过很多要去那里的外地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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