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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霖脱衣服脱到一半,忍不住哈哈大笑:“你觉得我们像吗?哈哈哈我才二十二岁,十七岁我还在寒窗苦读呢,哪有时间生孩子。”
央铭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
邬霖脱掉黄裙子,通身只剩一条黑色的裤衩子,从袋子里拿出白衬衫和浅色牛仔裤准备换上,一面又忍不住挠痒。
这才想起来,原主这幅身体向来皮肤敏感,买回来的衣服必定要先洗一遍,再穿上身,否则就会感觉到不舒服,若是衣服质量差些,还会引起肌肤过敏。
这套黄裙子是临时买的,哪来得及洗呢,相中后,直接穿着走出了商店,导购员都惊得目瞪口呆,以为戴着口罩的邬霖是什么变态。
先前在餐厅,邬霖戏精附体,顾不得身上痒,这会儿闲下来他就觉得后背痒、大腿痒、手臂也痒,哪哪都不痛快,只想赶紧回去冲个澡。
央铭撩起眼皮透过后视镜看到白得发光的邬霖,此时正皱着眉头,胸前被他挠出一片红。
因为他皮肤白,故而那道红更加明显。
邬霖一只手穿衣服,另一只手还在不停地挠痒。
作为老板,央铭认为有责任关心下手下未来员工,就问:“过敏了?”
邬霖摸着胸口的一道红,尽量克制住不挠,免得越来越严重,“应该不是,就是有点痒。
难怪老天爷让我投胎当男生,原来我一穿女生衣服就会身上痒。”
他临时想到个冷笑话,确实挺冷的,不仅央铭没笑,连元宝都没笑,疑惑地等着一双圆圆的眼睛。
邬霖倍感尴尬,摸了摸元宝的脑袋瓜。
央铭看了邬霖片刻,随即目光往街道两边瞟了瞟。
邬霖换好衣服后,又开始揉脚。
他已经买了商场最大码的高跟鞋,还是挤脚得很,又不习惯穿高跟鞋走路,扭了好几回,甚至差点直接扑倒在地。
一双白皙的脚被折磨得留下了红印子,脚后跟甚至磨破了皮。
邬霖正要换上小白鞋,央铭将车开到一边停下,说:“等会儿穿鞋。”
邬霖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央铭就开门下了车,迈开长腿走进药店,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药膏和创口贴。
央铭将买来的药都递给邬霖,嘱咐说:“红色药膏止痒,黄色药膏祛瘀,脚上破皮的地方贴个创口贴再穿鞋。”
没想到央总还挺细心的,邬霖许久许久没感受到这种细微之处的温暖,此时不由得心下一阵感动,“多谢央总。”
等等,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离住进豪门赚大钱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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