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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孟其实并不多么难伺候,有条件的话她能安心地享受,过最好的日子。
没有条件陆孟也不是完全不能吃苦的世家大小姐。
陆孟的出身并不是真的户部侍郎府,她是一个生在现代普通家庭的女孩。
自己刚开奶茶店的那个时候雇不起人,每天要看店要收钱,进货什么的都是她自己。
有时候站了一整天,笑得脸都僵了,晚上要是不泡泡脚缓解疲劳都没法睡觉。
只是这一年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难,陆孟一想到要吃苦肯定是苦脸,没人喜欢吃苦嘛。
因此陆孟一时之间没有吭声,本来是站在桌子边上,想了想之后,拉着凳子坐到了乌麟轩的旁边。
也不说话,用手臂撑着桌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东西。
乌麟轩被她烦得要死。
他太过在意她的情绪,甚至是太过在意她的存在。
陆孟只要在他旁边坐着,乌麟轩就觉得自己的王妃在敲锣打鼓地唱戏。
而且两个人坐着的这张桌子……它已经不是一张纯洁的桌子了。
它在五月末尾的某一天晚上,伴着外面的细雨靡靡,永远地失去了它单纯的作为一个桌子的作用。
它好生地充当了一次作为床的责任,被那对狗男女翻来覆去不要脸的玷污了。
因此平时乌麟轩一个人在桌边的时候,还能勉强维持住人模狗样。
一旦两个人同时出现在这个桌子的面前,某些记忆就会像开闸的洪水一样,疯狂地朝外涌。
乌麟轩差点就被卷进去了。
幸亏今天晚上外边没下雨,他们也没有像那天晚上一样把窗子推开,好像幕天席地……
停!
乌麟轩伸手,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
侧头对陆孟说:“上贵妃榻那边呆着去。”
别在这打扰我!
陆孟听了,却像没听到一样,用一只手肘撑着桌子身体半歪,用手掌托着自己的脸,侧头看向乌麟轩。
灯火如豆,灯下看人更美三分。
陆孟看着乌麟轩,他今天下朝之后出去,要去见的人是那种不能摆在明面上的。
就是去偷偷见的人——简称偷人。
他偷人穿了一身素色青衫,乌麟轩还是很少穿这种衣服的。
而且今天这一身衣服还不是那种非常华丽的布料,就是非常普通的青衫。
他的长发半束半披着,头顶上只插了一只青玉的发簪,其余毫无装饰。
但越是这样堪称朴素的打扮,越是能够衬得出乌麟轩的模样实在是好。
他又长高了。
陆孟说他长高了他还不承认。
他的轮廓也比两个人刚刚见面那个时候……稍稍深刻了一些。
此刻他这一身青衫伏案而坐,简直像是天上下来的谪仙。
这么好看的男人,要是失忆了不能睡的话,其实还是很可惜的。
陆孟心里有一些舍不得,两个人之间太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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