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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的天空好像总是雾蒙蒙的,哪怕白天里,只要没有太阳,山林里就显得总是有点不那么明亮。
但,对于一个猎人来说,这恰恰是最好的天气。
因为如果有阳光存在的话,山里洁白的雪一直反射阳光,长时间的走在雪地里,会造成视觉的疲劳,影响猎人的敏觉性。
陈志恒现在可是在追一只老虎,他不想有任何的失误。
……
张小磊他们说自己打中了老虎,中弹的地方是前腿的位置,这一点陈志恒是相信的,不然,以他们四个身为人类的体能和速度,想在到处积雪密布的山林里跑赢一头东北虎,简直是痴人说梦。
可尴尬的地方在于,张小磊他们四个人当时又急又怕,到底开了几枪中了几枪,完全不记得了,而陈志恒也看到了老虎的脚印,并没有发现什么血迹。
很有可能,老虎只是轻微擦伤,又或者跑的太远,血没有留到这边来。
“真不愧是东北虎啊,这大爪子……”
又在雪地里发现了一个深深的脚印,陈志恒再次把手按在脚印里,看着那比自己手掌大了不止一圈儿的印记,想起了前世的一则新闻。
东北虎下山,遇见开车的人,冲过去一巴掌把车门干瘪了,车窗户也干碎掉。
后来怎么来着……给老虎抓起来扔东北虎繁殖基地了是吧。
那头老虎叫……完达山?
好像是。
“呼,我这边这个也不小啊。”
舒出一口气,陈志恒站在山坡上,把手陇在袖子里,用胳膊夹着枪,向下方望去。
他已经追了很久了,走到了很深的林子里,这个地方,大概离张小磊和肖国邦他们遇袭的地方不远。
山势起伏,林木莽莽,一眼看不到头,陈志恒失去了老虎的线索。
虽然他能看到下方的大坡儿底下,树荫遮盖的山沟处仍然有老虎留下的长长一串脚印,但是,很遗憾,这个坡太大了,底下的雪太深,太影响他的行动力和灵活性。
如果继续追下去,他怕自己费力的在雪里走路时,会在某个时刻突然被老虎偷袭,用它们猫科动物都擅长的背后扑人法,一击致命。
陈志恒虽然是个很厉害的猎鹿人,但也正音如此,他对这些有着清晰的认知。
他打老虎,一枪,未必能打死。
老虎扑他,一爪子他就彻底废了,就是拿枪挡都肯定挡不住那一拍的劲。
什么滑铲,什么三獒胜一虎,纯纯的都是在扯淡。
真的野生的东北虎,哪怕什么都不做,只需要虎吼一声,甚至只需要趴在那被你看到,绝大多数的正常人类都会直接腿软,还谈什么反抗。
陈志恒不觉得自己的身板比车门结实,如果是老虎进村,他去开枪打,那他有开很多枪的机会。
但是在山里,就这么顺着脚印直直的追下去,那估计就只有开一枪的机会。
除非,他做点准备。
“唉,今天来的太着急了点,啥准备也没做啊。”
摇了摇头,陈志恒知道,今天实在不是个捕猎老虎的好机会,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在他这边。
猎人最忌讳的就是自大上头,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去挑战难度极高危险极大的猎物,之前不想让儿子进山,送枪给皮货店的老猎人、李家村儿那个不愿意卖狗给同村人报仇的李开山,这些老猎人的行为看起来好像都很胆小,很怂,但陈志恒懂,那不叫怂,那叫谨慎,叫知进退。
搏虎杀熊的勇气他有,甚至连经验他也有!
他不怕这些。
只是,不该是今天。
不能是今天。
“今天,就先放你一马!
你等我刀子弄好了的!”
狠话都撂给了风听,陈志恒没忘了自己在外人面前答应过自己老爹肯定会追回去追上他们,怎么也不能直接给老爹的面子往雪里扬啊。
再说了,今天这个救人的事儿既然已经成了,那不必说,村里肯定等着他呢,这时候“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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