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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看那些花草形状独特艳丽,便知必定价值不菲。
郑思荣又回头看着那个安静立在一边的路岩,指了指离她不远的一块石头,示意他坐下。
她看着路岩坐下,便开口问:“路岩,你为什么要给小绿做头钗?”
路岩一边打着手势,一边用嘴唇的动作告诉她:因为只有我会做首饰,所以山庄里的丫鬟们便经常找我替她们做一些。
郑思荣点点头,扫了眼手里的头钗,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喜欢小绿吗?”
路岩‘听’她说完,急忙一边摇头,一边摆手,用唇语说着:没有喜欢她。
路岩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着急的否定,是他一点都不喜欢小绿,还是怕她误会?郑思荣看他清秀的脸庞上,挂着急急忙忙的样子,噗嗤一笑,随即也松了口气,暗自庆幸没有好心办了坏事就行。
她看着他清澈的眸子,虽然经常在兵器房待着,但总是干干净净的衣服,心里不禁为他可惜,如果他不是聋哑人,应该会是个青年才俊吧!
郑思荣又问道:“你在山庄里有喜欢的姑娘吗?”
路岩笑着摇摇头,露出白净整齐的牙齿,告诉她:没有,我是聋哑人,不想拖累别人。
郑思荣回道:“怎么会是拖累呢,你有手有脚,又会那么多技艺,比很多能说能听的人强多了!”
路岩一直被山庄里的丫鬟嘲讽是废人,怎么也不会想到郑思荣对自己的评价这么高,心里不禁泛起涟漪,连手心也冒着汗水。
郑思荣见他但笑不语,把手里的头钗往他手里一放,说道:“头钗还给你,留着送给你喜欢的人吧,还有啊,以后不要给那些无聊的人做了,省的她们得了便宜还卖乖!”
郑思荣起身离开,回头看了一眼怔怔看着她的路岩,对他笑了一下,心想,倾城坊有那么多姑娘,总有一个适合他的!
正文知原郡主日上三竿,京城的大街渐渐热闹起来,城外早已经排了长长一溜等待进城的百姓,城内街道两旁的商铺也已站着招揽顾客的伙计,不远处平坦的道路上缓缓驶来一辆马车。
衣着干净整齐的小厮,驾着一匹通体暗黑、毛色油光水亮的骏马,马身比一般成年男子还要高上许多,马脖子挂着两个拳头大小的铜铃。
马腿健壮有力,稳稳的上前迈步,马蹄铁在石板路上哒哒作响。
而这良驹后面拉着的车,更是做工造价不菲,红木车壁上面挂着厚厚的帷裳,红色的车盖下缀着五彩流苏,随着马车不断的晃动。
“小姐,今儿正是冬至,这么冷的天咱们出城干嘛呀?”
马车里,一个身着紫色衣服的丫鬟手里正拿着一件雪白的披风,仔细的盖在一位一袭白衣的姑娘身上。
“今天是蕙儿发配漠北的日子,如今她与我已经天人永隔,而我却不知她的祭日是哪天,只好今天去祭拜一下她。”
说话的人正是被那丫鬟称为小姐的人,眼睛定定的看着面前桌上放着的两盆富贵竹,白皙粉嫩的脸上带着浓浓的哀伤,柳叶弯眉下是一双微红的大眼,黑白分明的眼珠像黑夜里的星星,只是此刻却被水雾笼罩。
丫鬟想到那个跟小姐关系甚好的沈蕙,眼底略过一丝惋惜,转而又想到了什么,开口道:“小姐,老爷曾经说过不允许祭拜沈家,今天咱们去,如果被老爷知道的话,肯定会很生气的!”
那位姑娘摆弄着两盆富贵竹,希望能把它做的好看些,她知道沈蕙生前最爱的便是竹子,给她送这个过去,她一定会开心的。
那姑娘摆弄了一会,左右瞧瞧,粉嫩的唇瓣微微上扬,随口说道:“星云,你就放心吧,今天有宫宴,爹不会那么早回来的,他不会发现的。”
这位姑娘正是刑部尚书杜江的女儿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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