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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猾的老东西,嘴里没有半句实话。”
肯特心想,但是嘴上却说:“那么你最近在周围看到什么敌人了吗?”
“我很抱歉,先生。
我们既没看到也没听说过这个区域有敌人,”
村长略带遗憾地说:“有什么别的事情,我可以帮你的吗?”
“没有了,谢谢!”
肯特打算告辞,忽然回头补充了一句:“请转告村民们,窝藏国王的通缉犯可是重罪,普拉伊斯伯爵知道后会把他吊死在山坡的树上。”
说完这番话后,肯特即行离开。
消息很快就在村子里面传开,肯特断定村民们听到这个消息后不会再冒着杀头的危险收留这个通缉犯,现在自己只要在村子里面继续探查,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十有八九就是那个通缉犯。
果然,肯特再次绕村一周后,在那个大门被手推车抵住的庄园后面的葡萄种植园里发现了一个神情紧张、形迹可疑的人,于是肯特便走上前去。
这是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男人,他身穿一件灰色夹袄,头戴一顶毡帽,肯特注意到他腰间别着一把短剑,右手戴着一枚带有螺旋花纹的青铜戒指。
紧张不安的人见肯特向他走来,就想溜走。
但是骑士更快一步,拦住了那人的去路,那人声音颤抖地问道:“你想干什么?”
肯特直接开门见山:“我在寻找一个叫住‘精瘦的塔马斯’的杀人犯,你看起来和很像。”
那人立刻装作轻松的样子:“我不明白,先生。
我没有杀过人。
我想你认错人了。”
肯特也不确定这人究竟是不是那个杀人犯,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能乱杀人,万一杀错了人自己的清名可就毁于一旦了。
于是他只好说:“没事,对不起打扰你了。”
骑士故意卖了个破绽,装作转身要走的样子,将整个后背暴露给那个人。
肯特用余光看到那人拔出了藏在身后的佩剑,就准备刺向骑士的背后。
肯特立刻抽出长剑格挡开对手的偷袭,嘿嘿笑道:“我没有看错,你果然就是那个叫‘精瘦的塔马斯’的杀人犯。”
那人见状索性也不再隐藏自己的身份,“没错,我就是塔马斯——你要找的那个人!
但是我是清白的,国王属下的骑士率先攻击了我,他想将我的葡萄园占为己有,我迫不得已自卫才杀了他。”
肯特手持长剑逼近一步,“放下你的剑。
如果你是清白的,那你就没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现在就去和你的邻居们谈谈,如果他们有人能够证明你说的是真的,我再带你到国王的面前自证清白。”
塔马斯紧握短剑,“我哪儿也不去,朋友。
你想要钱那就得跟我打!”
“唉,你这个人可真是顽固得不可理喻。”
肯特叹了一口气:“我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执行国王的法律!”
“去死吧,狗东西!”
塔马斯话音刚落就挥剑刺向骑士,“想抓我,那你也得把命留下!”
肯特躲过突如其来的攻击,塔马斯虽然攻得很急,但是就像他的外号一样,这个人的弱点就是太瘦了。
骑士格挡躲避了几招他的攻击之后,看准时机挥剑劈下,塔马斯举剑格挡,但是奈何身体瘦弱,根本无法挡住骑士的巨剑。
只见一道白光划过,塔马斯被生生砍成两段,临死前这个通缉犯还面露狞笑地对着骑士说:“谁也别想把我活着带走!”
肯特冷冷地回答道:“没关系。
反正,我只是要你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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