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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第一次见蔺长思的时候,正是十二岁。
在其他姑娘还在母亲怀里撒娇时,她已经接下了长孙家的重任,开始掌管家业。
那一年吴王妃生辰,王府办了一场游园会,遍请了汴陵城中有头有脸的人家。
长孙家原本没有收到帖子,但汴陵前头几家富户都在受邀之列,春花硬是请长孙老太爷托了梁家夫人,带她一同赴会。
就是在那场游园会上,吴王妃拾到了一方自己少女时亲手绣制的绣帕。
几经查问,才查知是长孙家的春花小姐不小心遗失的。
谁能想到,长孙春花的母亲和吴王妃竟然是幼时比邻而居的手帕交?虽然失散多年,但王妃听说闺中密友早早离世,还是恸哭了许久。
又听说密友遗下一双孤苦的儿女,更是怜孤惜寡,痛惜不已。
她将自己的独子带到春花面前,认真叮嘱:
“长思,春花是母亲最好的姐妹的女儿,从今往后,你要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妹妹一样爱护。”
“长思遵命。”
他恭恭敬敬地允诺。
扎双鬟的少女盈盈向他下拜:“长思哥哥。”
一年到头,用尽心思攀附王府的人实在太多,她可算是其中最成功的一个。
也因此,显得十分突兀扎眼。
立刻便被游园会上的其他富家千金排挤了。
蔺长思再看到她的时候,她被几个富户家的小姐围在中心,一把推倒在地上,沾了一裙子的灰。
“你费尽心思,演着一出认亲的大戏,图谋的是什么?要钱财?还是你想嫁进王府?你也配?”
小姑娘间的争风吃醋,虽然幼稚可笑,却也不减其尖酸残忍。
他向来看不惯这些仗势欺人的事,想起母亲的叮嘱,便要上去帮她,却被寻家大少爷拉住。
“那丫头能耐得很,世子且看一看再说。”
名叫春花的小姑娘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
“你们以为,把我的衣服弄脏了,我就会出丑吗?”
“不然咧?”
为首的富家千金气焰嚣张地瞪着她。
春花从袖中掏出一条细长的鬃毛小刷子,轻轻刷过裙摆。
刷过之处,原本沾满灰尘的丝帛一下子就干净了,灰尘全被鬃毛吸走。
原本等着她撒泼失态的富家千金们都怔愣地望着她。
半晌,有一个忍不住问:“你……这是什么衣料?”
“这是我们春花布庄新进的南洋布料,名字就叫‘不染尘’,柔软贴身好打理,万一弄脏了,用这猪鬃细刷轻轻一刷,便崭新如初。
特别适合游园、踏青、骑马这样的场合呢。”
春花笑眯眯道。
“这料子,汴陵只有我家有货。
我穿得不好看,倘若是姐姐们穿上,一定比我好看一百倍。
万一需要和世子哥哥一同骑马、打球什么的,姐姐们也不必担心失了仪态啦。”
“……”
蔺长思微微失笑。
“姐姐们若是需要,打发丫鬟去我们布庄订货便行。
咱们都是好朋友,报我的名字,给姐姐们打七折,再免费送一把随身的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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