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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窈回答道。
滋味馆是清泉镇一家小有名气的饭馆,以炒菜为主。
炒菜在宋朝开始普及,她在的这个朝代虽然在历史上没有见过,但是衣食住行都和宋朝相似,林窈还想着日后要再镇上开饭馆,所以想对这个朝代的炒菜水平先做个摸底。
兄妹三人一齐走进了滋味馆。
林窈放眼望去,这饭馆里平民百姓居多,店小二虽见三人穿着粗糙,也没有轻视,热情问道:“几位客官,想吃点什么?小店有招牌红烧肉、清蒸鲈鱼,还有各种时令小炒,味道都很不错。”
林窈点了一道红烧肉、一份清炒时蔬和一个蛋花汤。
林诚有些心疼钱,小声对林窈说:“阿窈,点这么多菜,会不会很贵?”
林窈安慰道:“阿兄,难得来一次,咱们就好好吃一顿。
而且我也想尝尝他们家的手艺,日后我还想在镇上开饭馆,总要提前了解一下对手的水平。”
林诚有点惊讶于小妹的雄心壮志,他对现在的日子已经很知足了,做梦都不敢想还能在镇上开铺子,但看着林窈亮晶晶的双眼,他竟觉得也许真的可以。
过了一会,菜就都上齐了,红烧肉色泽红亮诱人,泛着油润的光泽,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清炒时蔬嫩绿欲滴,清爽的色泽让人看了便心生好感。
蛋花汤金黄的蛋花轻盈地漂浮在汤中,几点翠绿的葱花点缀其上,散发着淡淡的鲜香。
林崧早已经迫不及待,小手拿起筷子,一下子就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入口中,好吃得眯起来双眼,仰着小脸说道:“这个红烧肉好好吃呀,又甜又香,肉肉软软的。”
林崧年纪小,只要是肉就觉得好吃。
林窈也夹起一块红烧肉,轻轻咬了一口,慢慢咀嚼,细细品味着其中的滋味。
这红烧肉确实不错,首先卖相就很好,糖色炒得精准,美中不足的是炖的火候欠佳,瘦肉多的肉块略微有些干柴。
接着林窈又尝了剩下的两道菜,清炒时蔬清爽可口,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蔬菜翠绿鲜嫩,只是调味上稍显单一,若能加上些许蒜末爆香,或许能增添几分风味。
至于那碗蛋花汤,蛋花均匀细腻,汤头鲜美,如果是在现代,加入一些干虾米,味道一定更好。
林窈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不容小觑。
镇子上一家普通百姓消费的饭馆就有如此水准,如果他们真要在镇上开铺子,得有自己的差异化定位才能行。
林窈一边吃一边头脑风暴,林诚看着小妹有点出神,以为她是因为滋味馆的饭菜味道好而受到了打击,赶忙放下筷子,安慰道:“阿窈,大哥倒是更喜欢你做的饭菜。”
林窈回过神来,“大哥,我没事,这滋味馆开了这么些年,必然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咱们以后要想在镇上开饭馆,需得好好琢磨。”
给钱的时候,林诚又是好一顿心疼,这一顿饭就花出去五十八文,今天卖饮子多赚的钱一下就花去了大半。
回到家之后,兄妹三人继续准备明日摆摊要用的食材。
林窈把昨天摘的紫苏、山楂和菊花取出,一边做饮子,一边说,“阿兄,今日那几位大哥来买了猪下水后。
我瞧见他们用馍馍夹着猪下水吃。
我寻思,咱们也可以把卤好的猪下水夹在饼里卖,定能多卖些钱。”
林诚听了,眼前一亮,“阿窈,你这想法不错啊!
咱们的卤猪下水味道霸道,夹在馍馍里一定好吃。
而且这样吃起来方便,赶路的人吃着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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