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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二勇幸福地点头,村里人都说她娘是个败家的恶妇,可只有家里人知道娘为他们付出了多少。
每天好吃好喝喂着他们,钱都花在他们几人身上,忙完儿子忙孙子,倒是自己,一年到头都不买一件新衣服。
晚饭后,孟大国张罗着去养猪场了,他在热水瓶里灌了绿豆汤带上,怕大丫二丫被蚊子咬,临走前还把蚊香点上。
“我出去干活了,你抽空去县城买点布和棉花,给娘做身好点的大棉袄,再给娘做双棉鞋。”
焦蕙兰抱着二丫站起来,“忙完这阵子我就去办,你怎么想起这事了?”
孟大国叹息:
“我今天看到娘和翠花婶子、苟子娘他们一起织毛衣,其他人都穿着花衬衫,就娘穿着素色的,实在太朴素了。
她们平时肯定会在一起比穿着,咱们不能让娘被人比下去,一定要时髦!”
焦蕙兰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村里的大娘们面上不说,却最爱攀比孩子对自己孝顺的。
张翠花就一直炫耀闺女给她做了一件新衣服。
她有的,娘都要有。
焦蕙兰已经想好要给婆婆做什么样式的了,她一定要叫婆婆把其他大娘的风头都盖过去。
隔日,冯裁缝把三个儿子的衣服送来了,这的确良衬衫在农村人看来可是很难得的,是当之无愧的时尚单品。
孟大国一穿上就高兴地直摸胸口。
“哎呦,娘,这的确良穿上就是不一样,凉快的很!”
干活的人衣服经常坏,焦蕙兰隔三差五就得给孟大国补衣服,农村人虽然不讲究,可那衣服补多了是很难看的,甄臻可不想看着孟大国坏屁股和裤裆的衣服出去。
孟二勇摸着滑溜溜的面料心里舒坦,还瞪了陶爱红一眼。
“看吧!
还是亲娘好,什么都想着儿子,不像某些人只顾自己。”
陶爱红撇撇嘴,心说就你那荡秋千的水平,还想要什么的确良衬衫,洗洗睡吧你!
焦蕙兰看着孟大国穿上白衬衫的模样,心里也默默高兴,果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男人穿了新衬衫挺括了不少,人看着也有精神气了,走出去真是很有面子的。
她直勾勾盯着孟大国,好像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孟大国叫她盯得很不自在。
“怎么了,我穿白衬衫不好看?”
焦蕙兰神色不自然地替他理着衣领,低声说:
“好看的,娘可真会打扮,你穿上这衣服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孟大国这才意识到她刚才在想什么,一时也有些不自然,自打娘变好后,他和焦蕙兰的关系也变了不少,越来越像关系亲密的同志了。
对于甄臻而言,这件衬衫主要是为了小儿子做的,至于其他两人都是附带。
倒不是她偏心,三儿子去大城市读书,总要有点行头的。
她帮三儿子理好衣领,镜子中的孟华比她足足高大半个头,斯文俊秀,挺拔英俊,像一颗迎风而立的小白杨。
论模样,这儿子无可挑剔,也是三个儿子中长相最像她的。
甄臻忽然理解原主对孟华的偏爱了,三个儿子同是原主肚子里出来的,大国和二勇都有几分像爹,只孟华跟原主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这感觉非常奇妙,更别提孟华还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小嘴甜会逗人开心。
人总会偏爱能给自己提供情绪价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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