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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一天都在吃饭,揉小毛球,和灰尘聊天,看《异类》中度过。
第三天林知对着大门抓狂,狠狠踹了几脚,但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林知板着一张脸吃饭,揉小毛球,聊天,看《异类》。
第四天,林知请求灰尘帮他传个话,给主人。
然后,林知眼睁睁地看着小人化作一道黑影消失了,林知不敢相信这一切,但是无论他怎么喊灰尘,可爱的小不点都不出现,如果不是门口的饭盒,林知都要怀疑灰尘是不是抛弃他们俩了。
第五天,林知拽了一上午门把手,把他能想的所有方法都用了,累的像条狗,终于放弃治疗。
和来送饭的灰尘诚诚恳恳的道了歉,并且指天发誓自己绝对不会再要求灰尘传话了。
第六天,林知已经可以很淡定的不去开门,安安静静的撸鸟,吃饭,看书,并且向灰尘要来了针线,撕了窗帘,给灰尘和小胖鸟各织了一件奇丑无比的小衣服。
林知已经成功的步入了“贤淑良母”
的行列。
灰尘捧着那件红色绒布的小衣服,不太相信般的问道:“这个,这个是给我的吗?”
林知看着他那不敢相信的小模样,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他要问这件破破烂烂的衣服真的是送给他的吗?林知以一种慈爱的眼神看着小人,用一种温柔到令人害怕的语气,“当然是给你的,你喜欢就好。”
说着强制给小胖鸟套上那麻袋一样的小衣服。
小逐明鸟不服,它都有羽毛了,为什么还要穿衣服!
林知按住它挣扎的小脑袋,挂着变态的笑容,“不要闹,看,多好看啊。”
小胖鸟想了想,安静了下来,“妈妈”
说我穿上衣服更好看,那我就穿吧。
第七天,林知按例吃完早饭,哄完鸟,目送穿着红彤彤的小短袖的灰尘离开,心里想,有时间再给他俩做顶帽子,做双鞋子,穿上后多可爱。
林知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感觉感动了自己。
林知本来想过自己逃跑的,但是,当他把脑袋探出窗户,向下看见那令人想要呕吐的高度,他就歇了这个心。
他自我安慰,诺曼斯·尼卡娜伦那家伙总不可能当他不存在吧,好吧,就算他当他不存在,那条狗呢!
亚伯仑总不可能转眼就忘记他吧!
林知不敢想象,亚伯仑忘记他,然后他和小胖鸟就会在这个屋子里变成一堆白骨,布满蜘蛛网,落满灰尘。
死不瞑目啊!
这个时候,他终于把《异类》的第一章看完了。
心满意足的合上书,陷入梦境。
第八天,林知打开书,入目的不是第二章,而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愿意相信我吗?如果愿意,请继续往下翻;如果不能,请你把这本书放回它应该去的地方。
这本书,在等待正确的人。
如果你不是,请别再继续。
林知脑瓜仁子一抽一抽的疼,他决定忽视这几句话,这个沃金奇是一定要刷刷存在感是吧。
第二章的题目是:养虫人。
林知深感疑惑,为什么养虫人都会归为异类?开玩笑的吧,养蜂人也算的上养虫人,这个世界好像是有蜂蜜存在的。
他慢慢的翻下去,一字一句的细读,开始讲的是一个传说故事:在属物未被发现之前,人类是所有物种里最弱小的,他们什么都会,但是他们的体格力量比不上兽族,他们的魔法缔造比不上精灵,他们的繁衍能力比不上虫族,他们的创造能力比不上矮人,他们的药物制作赶不上巫族,他们的生命力根本不能和幽灵族相提并论,他们的歌舞都比不上海族和仙子,更不用提天生会飞的翼族和大陆最强的龙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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