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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阿尔宾:……

果然不认识啊!

记下写法扭头问了父亲,泽曼回复他:“他说他叫戈尔德,这个名字有黄金的意思。”

阿尔宾望向戈尔德的头发,确实很合适呢。

他认认真真在对方手心重复对方的名字,又轻轻碰了碰那头金发,就像在说“我记住你的名字啦!

你的名字很适合你”

感受着对方踮脚伸手时带起的微风,戈尔德仿佛“看”

到了一个微笑。

他们在提供住宿的酒馆修整了一夜。

次日,阿尔宾醒来时发现床头有一套新衣服。

和之前的粗布衣服不同,这套衣服摸起来柔软厚实又舒适,红色衣服看起来活泼鲜亮又衬他的眼睛,里面还有暖和的皮毛。

虽然他说了可以不要新衣服,但泽曼显然还是给他买了,连戈尔德也有了一件抵御寒风的斗篷。

阿尔宾抱着新衣服,连鞋都来不及穿,扬起笑扑向坐在书桌前为他准备识字资料的泽曼怀里。

泽曼也穿着新衣服,他习惯了穿白色,习惯了穿太阳神殿的制服,哪怕选私服也是端庄高冷的风格,白色外衣下,里衣的黑色高领收住他的脖颈,宛如束缚,私服也穿出几分禁欲圣洁感。

泽曼接住砸进怀里的小炮弹,他动作生涩,像是面对柔软又活泼的孩子不敢用力,只用手将人围住。

却反被小孩子抱了个满怀。

“早安,我最喜欢爸爸了!

爸爸的新衣服好好看!

也谢谢爸爸给我买的新衣服。”

泽曼并不适应这份热情,一如既往冷峻的神色让他此时的语气显得有些冷硬。

“去换上。”

“好嘞!”

小孩子完全不惧他的话,又风风火火地跑下去。

换上崭新的衣服,滚毛边的红色御寒衣把阿尔宾裹了个严严实实,肩膀上还有小披风,手上戴着毛茸茸的手套,这下看起来一点都不通风了。

他发色雪白,配着明亮的红色刚刚好,整个人看起来暖洋洋的,像是雪屋里燃烧的火,于寒冷中输送着暖意。

泽曼却缓缓拧眉。

这已经是着镇上最好的衣服了,但在他看来仍有诸多不足。

阿尔宾模样精致可爱,这样耀眼的衣服在他身上仍显得有些单调,若再有些配饰就好了。

心中思索着到下个城市继续添置,待阿尔宾问及“怎么样”

的时候,他也只淡淡回了一句“还好”

他们带着戈尔德一起出门,赶去和商队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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