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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私底下不要自称奴婢。
奴啊婢啊,听起来就不舒服,叫我老大。”
裴珩稍微回神,觉得反正之后要多相处的,不如趁此机会立一下规矩,他继续道:“其次,本王最讨厌黏黏糊糊搂搂抱抱,同我错身一掌远,对对对,就是这个距离。”
谢岁站在了裴珩身侧一步后,抬头正好能看见青年半个侧脸。
“还有身旁侍候的,应当雷厉风行,成天一股脂粉气看了就让人倒胃口,衣着简洁,你看你成天花花绿绿像只鹦鹉,本王看了就烦,男人穿那么花干什么。”
“最好是要会武,打擂台干架一整天不会累,还要会些时政,本王喜欢有才华的人,也不要笨嘴拙舌,说起来没意思,还有身高不要太矮,人也不能太薄,不然带出去像只小鸡仔没气势,兵法也要会,以后回北疆的时候还能带带兵。”
谢岁悟了:“……原来王爷您喜欢这样的。”
果然是他思想狭隘了,光学着些勾栏样式,要知道裴珩在北疆呆久了,全天下的男人他什么样的没见过,所以裴珩他的审美必然是——猛男!
原来他喜欢英武勇猛一些的男人!
谢岁捏了捏身上的肉,他还差些,不过他会努力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裴珩在前面走,忽然回头,他看着谢岁的脸,认真道:“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自荐枕席,不庄重的人。”
拍拍谢岁的肩头,裴珩语重心长,“男人,就要矜持一点,不要那么奔放。”
动不动就脱衣服甩裤子的,对他这个直男的伤害实在太大了。
“本王喜欢的标准就是这样,不难吧?”
谢岁迟疑的点点头,“我记住了。”
裴珩拍拍谢岁的肩,像个给员工画大饼的领导,“年轻人,加油,我很看好你!”
雨后山野里弥漫着一股湿漉漉的水汽,混着山林中的青草树木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裴珩伸了一下胳膊,他肩膀上的伤口又裂开了,带着一股麻木的疼痛。
得尽早回去处理伤口,若是恶化,影响干活。
林木间响起了鸟鸣声,婉转悠长,裴珩感觉身后少年的脚步停了下来,他回头,看着谢岁曲起的腿弯,稍微有一点点关切道:“怎么,腿疼了?”
少年人的眼睛映着有些雾蒙蒙的天空,下一刻,他眼中一个人影一瞬间降临,裴珩瞳孔紧缩——刺客!
长刀刺破雾气,向着裴珩后脖颈斩来,他矮身一扑,手腕却被人握住,山野间缱绻的雾气都被衣袖带得扬起,少年绯红色的衣袍拂过眼前,随后冷白的指尖将他一推——
裴珩避过刀锋的时候睁大了眼睛,他看见刀刃吻上少年脆弱的脖颈,那只布满疤痕的手指轻轻抬起,指缝间还有未洗干净的血迹,松开他,就像随手松开了一把花叶。
他忽然就想起,五年前的国子学,少年郎坐在庭院中的老桃树上,给学舍中的同窗摘花。
那时候树底下围了一圈人,少年手指匀长,还沾着墨,温润秀气,冲着路过的他丢来一枝花束,纷纷乱红中,谢岁的声音悠悠传来,带着点说不出的傲气,“喂,裴珩,小爷给你赔礼道歉。”
“你原谅我行不行?”
他那时刚发现自己穿书,每天心神不宁,捉摸着如何改变自己的结局。
看着树梢上秀丽的少年郎君,一点也不想搭理,快步走出去,走出很远还能听见少年人幼稚的讨论声。
“傲什么傲嘛,谢二郎,我给你把他打一顿!”
“打你个鬼,筠哥让我罩着他,谁敢打他我打谁!”
………
裴珩重重摔在了地上,翻身而起,他欲冲上去同那刺客搏命,却见高大的刺客横刀一划,刀刃抵在了谢岁脆弱的脖颈间。
男人轻挑的声音响起,“唉呀,什么流落人间的野鸳鸯,王爷,咱们玩个游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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