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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我小时候也见过程商吗?”
她一直以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哥哥的书房里。
但她记性没太好也是真的,大部分的孩子四五岁记事,精明一点的像她大哥,连三岁的事情都能一一道来,可是她啊,五六岁时的事情还坑坑巴巴,也不是笨,就是记性差了点。
“那么,你总记得我跟程商是在同一座山被救的吧,那山说是山,其实是个大山群,我是在第一个山头被车夫发现的,后来找到个破烂客栈,梳洗干净便跟你在一块了,隔两日经过中段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中午停下来吃干粮的时候,你说草丛里好像有人,一下就跑了过去,齐太太让你别去,你却跑得很快,大人们只好赶紧追上,那人就是程商了,原以为是死人,却没想到是活的,只是太脏太瘦,又不知道饿了多久,气若游丝,看起来不像活人。”
她这下傻了,她完全没印象,但这种事情,李知茜又不可能骗她。
小时候就见过?
自己还是发现他的人?
“阿瑶你啊,跟你娘真的好像,菩萨一般的心肠。
普通人看到早跑远了,你一直看着他,直到下人把他抬上马车才放心,那天晚上,勉强找到个破烂农舍借宿一晚,还拖着我去瞧瞧,不过你连救了他的事情都不记得,去看他的事情肯定也不记得了,农舍的小子把他梳洗干净,只是饿了太久,虽然已经喝了些肉汤,一时之间也还没力气,他大我们好几岁,你却揉着人家的头发说,“没事啦,都过去了,跟我们在一起很安全的,明天开始要多吃些东西,这样才恢复得快”
。”
欸,欸欸,居然是这样?
不过说实话,她的确对小时候的事情没什么印象,李知茜要不是跟着回到齐家,在她房中一起住了几个月,她肯定也不太会记得她们初相识的事情。
“他刚被捡到的样子其实挺恐怖的,脸颊瘦得一点肉都没有,眼睛却大得惊人,皮包骨又不讲话,元顺说,那捡到的男孩子连晚上睡觉都不出声,吓得他不敢熟睡,总要起来看看他还有没有气,拉车大叔也说他不像活人,你却是每天中午吃饭时都跑去掀他车帘子,问他,饭有吃完吗,汤有喝完吗,他原本是吃不完,喝不完,后来大概是你会去问,便都把食盒吃得干干净净,进入馨州,齐太太先在梅花府找了个医馆,给我跟他看看,大夫说我只是受惊吓,所以晚上才作恶梦,吃几帖药就好,他啊,大夫说是好运气呢,瘦成这样,再饿几天怕就没命了。”
“我真不记得,可,可我娘跟我爹,什么也没说。”
“你娘帮的人还少了?他也只不过是齐太太好心捡回的一个小子,现在若不是知道你俩定亲,我也不会说的——日日去叮嘱他吃饭,即使年幼没有男女之防,但你终究是女子,说出来平白给人添话题,没必要。”
也是,馨州的女子地位已经算不错了,但一旦落人话柄,也是不得翻身。
叶嬷嬷从小要她谨言慎行,说这世道是男人的世道,对女子不好,女子得多留心。
不跟她说,都是好心,只是自己居然不记得这缘分,连初见也想不起来,倒是有点遗憾。
李知茜拉着她的手笑,“他无父无母,来历不明,嫁给他,难免有些流言蜚语,但他肯定对你上心,你可别觉得委屈。”
“我不委屈的。”
“那就好。”
“可是,知茜,你怎么能肯定他就对我好了?因为幼年时,我关心他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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