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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内,当众人确定了高明的身份后,眼里再也没有惧色。
一个一个上前,或者和高明合影,或者让高明签名。
高明现在俨然变成了大明星。
当他们知道高明是要去往骊山盗秦始皇墓的时候,纷纷报名自己也要去,想进入秦始皇墓,见证那史上最伟大的传奇。
高明当然婉言拒绝。
那地方是个普通人能去吗!
他隐隐感觉到了一丝不安。
……下午4点钟,叶问天拖着重伤的身体,终于回到了牛城夜炫迪吧。
许多人还是第一次见叶问天受这么严重的伤,一个个是身心剧震。
孙颖莎快步迎了上去,“三叔,你怎么会伤的这么的重,到底是谁做的?”
叶问天啐了一口,反问:“还能是谁?”
孙颖莎香肩一颤,“难道是高明?”
“对,那小子太不是东西了,老是使用阴招,将我折磨的死去活来的。”
叶问天再次啐了一口,由于情绪激动,带动身上的伤口,让他痛呼不已。
“怎么……”
孙颖莎大大的眼睛内布满着惊恐,“怎么连您也不是他的对手?”
“他能操控金属,又能改变金属的形态,我与他交手,金属全部变成了利刃,像是蜂群一样向我刺来,让我躲无可躲。”
叶问天回忆与高明交战的一幕,他眼内的光在不断的抖动,那是惧怕,心里深深的惧怕。
他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对手,自己两万斤重的拳力生生使不出来,只能被对方虐。
“要不要让二叔去?”
孙颖莎试探着问道。
“二叔七段古武者,一双拳头有四万斤的力道,并且百米内能御剑杀人。
杀高明应该易如反掌。”
叶问天没有开口,而是兀自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段阳那老头向来和他不对付,要是想找死,那太好不过。
不过,还一切未知。
毕竟段阳用的剑非金属,又能百米外取人首级。
“三叔,你怎么不说话?”
看着离去面色阴沉的叶问天,孙颖莎很是不解的问道。
叶问天淹没在黑暗中,至此一句话也没有说。
“那我就让二叔去了,还有一个原因,有人出600万要高明消失!”
……“颖莎!”
此时,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一头墨色长发披肩,遮住了半张脸,一只眼睛露了出来,眼角旁纹着一条黑色的龙,说话间,那黑色的龙在不断蠕动,像是要活过来一样。
看到这个男子,孙颖莎开心不已,“父亲!”
这个男子名孙无道,黑龙会的大当家,一身实力达到古武八段,马上要踏入九段。
一拳之力可达八万斤,并且擅长刀法。
他的刀就插在他的脊背,肉为鞘,整个身体笔直如一杆标枪,健硕的像头牛,浑身都是爆炸肌肉。
“颖莎,你现在立刻带领黑龙会所有手下,前往骊山。”
孙无命令道,声音中足。
孙颖莎瞪大了大大的猫眼,眼里流露着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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