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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湘珺连连点头,眼睛里似乎有亮光在闪烁,“喜欢,喜欢极了。”
昨日他去盯着那些尸首,想看看到底是何人动得手脚,但去得还是晚了一步,下山的时候便顺手捡了这只肥兔子。
好在,她喜欢。
看着林湘珺毫无防备的目光,沈放的喉结滚了滚,那便一直喜欢下去吧。
作者有话说:放放:喜欢我还是喜欢兔子?七七:喜欢兔子!
!
有了小兔子,林湘珺又在沈放的帐子里待了许久,给它取名给它喂吃的,好像多了个新奇的玩伴。
期间她也隐隐约约记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可又实在是想不起来,只好抛到脑后不管。
等到天色暗下来,春喜来催她回去了,在与沈放道别时,她才猛地想起来,今日去马场本来是要拆散萧澜月和沈厉州啊!
她只顾着担心沈放了,怎么把最重要的事给忘了,这会天都黑了,马场肯定也没人了,他们两若要培养感情也培养完了,还拆散个屁!
古语说的好,真真是玩物丧志啊。
沈放见她方才还好好的,突然就悲伤了起来,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了,便猜测是想把兔子带回去玩。
他倒想留个心眼,只要兔子在这,就不怕她不寻来,但见她如此委屈的样,又舍不得她难过了。
罢了,反正她喜欢的是他,他在哪,她都会来的。
便让杨意把草窝搬起,好叫她一并带回去,没想到林湘珺瞧见兔子却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副很是抗拒的模样。
“不要了,不要了,兔儿留在五哥哥这,我明日再来,不,过几日再来看它。”
沈放:……小姑娘的心思可真够难猜的,刚刚还喜欢得不得了,不过眨眼的功夫,就又不要了?这也更加坚定了他的想法,这个喜新厌旧的小病秧子,得到了便不喜欢了,他可不能让她的喜欢,这么快就如了愿。
临走时,林湘珺记起了他明日要比试的事,既然今日已经见着景帝了,证明有些事不是她想阻止就能阻止的。
与其白费力气捣乱,还不如顺其自然,在他这卖个好。
他即便将来当了皇帝,也能多念几分旧情。
“五哥哥明日的比试,你会紧张吗?”
紧张?笑话,他杀人都不眨眼,跑个马会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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