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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菁菁乐了:“看来这回我要尝遍全市美食了。”
哈,这个时代可没什么美食街,厨艺高手全在国营饭店,和各大单位的食堂里头哩。
她当真有口福。
谢广白无奈:“省下的钱,多买几尺布,也给自己做件新衣服吧。”
真是的,都说放眼整个西津市,纺织厂女工是最爱漂亮的女青年。
结果叶菁菁这么个年纪轻轻的女同志,竟然比他一个男同志还不讲究。
谢广白直摇头:“你要是布票不够用的话,我这边还有,先借给你。”
叶菁菁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
呃,还行吧。
她穿的是纺织厂的制服,因为车间常年高温,她每天都要洗澡换衣服,原本坚实的制服不仅被洗的褪色了,而且也渐渐变薄。
嗯,秋装变夏装的那种薄。
但——
不至于出不了门啊。
谢广白脸都要抽搐了,他苦口婆心:“你这出去上课,代表的是纺织厂的形象。
你个人艰苦朴素,没问题。
可要是让人因此误会了纺织厂,那影响就不好了。”
奈何他高估了叶菁菁的集体荣誉感。
她向来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平心而论,作为年轻姑娘,她怎么可能不爱美呢?
或者更具体点儿讲,只要是人类,就没有不喜欢漂亮衣服的。
但这个喜欢,不同的人愿意付出的代价,也不同。
有人为了漂亮,可以忍饥挨饿,可以冻得瑟瑟发抖。
但也有人,这属于饭要喂到嘴边,才会张嘴吃的。
比如她叶菁菁,家里大人给她买了适合她的漂亮衣服,她也会穿。
可如果让她自己掏大价钱去买——
不好意思,她可是奶奶牌花棉袄和老棉鞋,全部开销不超过一百块,就能扛一个冬天的女大学生。
搁在眼下,让她花高价去做漂亮衣服,那更不可能了。
一则,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审美。
眼下被人追捧的所谓漂亮衣服,在叶菁菁看来,还比不上她身上洗白洗旧的工装,更有范儿。
二则,现在商店基本不卖成衣,大家都是买布回家做。
这就有大麻烦了。
叶菁菁不会做衣服,原主也不会。
因为原主从小到大,除了单位发的制服外,就没穿过新衣服,都是穿表哥表姐们不要的。
而叶大姑一家人的衣服,也是党爱芳亲手做。
布料紧张,她害怕做坏了没办法处理,从不让原主碰。
故而,现在哪怕叶菁菁愿意掏钱买布,她也不会做衣服。
让她去找党爱芳做?
谢谢。
她自认为对党爱芳已经仁至义尽,双方最好的相处方式,就是保持距离。
所以她煞有介事地跟谢广白强调:“我这是为了厂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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