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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去年登上华国新青年杂志的首封。
照片上的他高冷清俊,霸气外露。
一如既往的黑色西装加红色领带,明明都是一个色系的搭配,但他总能让人眼前一亮。
除海报外。
沈清清还集齐所有陆之珩受访过的杂志。
它们整整齐齐摆在床头。
足以见得她对他的崇拜程度。
吹干头发后,洛桑坐在床上取过杂志。
她正要翻看。
打完电话的沈清清,嘟嘟囔囔的由外走进:“真是受不了我妈,上学的时候不让我早恋,一毕业就开始催婚,简直……”
她没说完的话,因见到洛桑的举动而消音。
洛桑与她面面相觑。
“抱歉,我未经允许就乱动你的东西。”
她合起杂志将它放回原处。
沈清清连忙摆手:“没事没事,我没啥私密的东西,你随便看!”
她解释完,当着洛桑的面开始脱衣服。
沈清清自来熟的样子,无形中拉近着两人的关系。
再加上她崇拜的偶像……洛桑看着墙上的海报,不禁问:“清清,你为什么喜欢陆之珩?”
“因为帅呀,帅哥谁不喜欢。”
沈清清背对着洛桑,边换衣服边说:“不过最戳我的,还是他身上的反差感。
我当时就是因为这个,被他迷得不要不要的。”
“反差感?”
洛桑的心咯噔一下。
难道他的温柔,还给过很多人吗?洛桑心生一股说不出的酸味,直到沈清清又说:“对啊,你想啊!
他那么帅,身边投怀送抱的女人肯定不少,但他却能公然拒绝,专一深情只为一人,英年早婚还没有任何绯闻。”
“他其实完全可以隐婚装单身汉,却又主动公开结婚的消息,采访的时候也经常提到他太太,让公众知道他已婚的实情。
与此同时,他也将她保护得很好,以免外界的关注困扰到她。”
“这是对待感情的反差感。
但我最初崇拜他,是因为得知他是北城豪门世家公子哥,可他居然转学到我们南山市的公立高中!
你想想北城和南山市的差距,再想想他放着国际私立学校不上,去我们那儿念国家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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