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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马巷小院里,安崇邺让人入宫告了假,宁绝说他色令智昏,他笑得坦然,抱着爱人窝在软榻上,手指拨弄着他的长发,心之所喜,得偿所愿,此生再无遗憾。
宁绝看着手里的书,想到昨夜跟闻卿竹约好骑马的事,他说:“清宴说要教我骑马,不知今日有没有空。”
手掌沿着腰线游走,安崇邺笑道:“就他那莽撞的性子,你跟他学骑马,少不得受一番磋磨。”
他把脸贴上来,轻轻触碰:“不如让我教你,我保证,不会让你受一点伤。”
知道他是什么心思,宁绝轻笑着点头:“好啊,就趁今日有空,我们去京郊御马,顺便看看风景。”
难得他有兴致,安崇邺立马吩咐人回皇子府牵马,顺便带两套骑装来。
半个时辰后,一白一红两套骑装送到,安崇邺换上那套白衣,一身纤尘不染的模样,着实出尘绝艳。
“为什么不拿一样的颜色?”
宁绝拎起托盘里的红衣,翻来覆去看不到一丝杂色,连刺绣都是用的红线,若不是款式不同,他还以为自己是要去当新郎官呢。
“大约是府里没有其他的了吧。”
安崇邺也有些意外。
“罢了!”
不过是颜色艳了些而已,宁绝并没有在意,端着衣服进了屏风后。
不多时,他换好衣服出来了,入目一片赤红,白皙的脖颈处,衣襟层层交叠,将少年身姿完美勾勒,腰肢被红色玉带束缚,衣摆垂下,随着动作飞扬,手腕处束袖上红绸缠绕,干练利落的样子,活脱脱一个英姿飒爽的江湖儿郎。
安崇邺都不由得看愣了,从未见过与红衣如此适配的人。
宁绝解开头上的发带,如瀑的墨发落下,最长一截,已经到了他小腿处,他的头发随了母亲,柔顺量多,每次母亲给他打理时,都说他头发好看,日后会是个有福气的人。
他当时不以为然,因为母亲的头发也很好看,但是,她的福气在哪儿呢?他拿着梳子,将头发梳好,然后从柜子上取了条红色发带绑住,发丝起舞间,一抹红色飞扬,再配着他身上的红衣,越发像新郎官了。
“真好看。”
安崇邺上前,伸手圈住他的腰,由衷夸道:“少年姿容色,一见君倾之。”
宁绝失笑:“别学那些油嘴滑舌,不适合你。”
安崇邺相貌不比他差,尤其是神情严肃的时候,颇有皇家威严,让人不敢直视。
两人嬉笑一番,走出大门,两个小厮牵着马等在外面。
一棕一黑两匹马,看起来高大壮硕,不像是可以轻易驾驭的角色。
安崇邺上前,牵过棕马的缰绳:“这是前两年古罗国进贡的战马,性子温顺,很适合初学者。”
棕马被打理得很好,毛色亮丽,长长的鬃毛根根分明,宁绝上手摸了一下,它一动不动,任由接触,确实很温顺。
“它有名字吗?”
他问。
安崇邺说:“之前训它时,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灵夙’,你要是不喜欢,可以改一个。”
“不,灵夙很好,不用改。”
已经叫习惯的名,改了反而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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