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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个世界已经过了好几个月,程风开始有些迷茫。
刚来那会,大家都把他当成菩萨一样供着,什么事也不让他做。
直到程风学会这里的语言,能和村民们正常沟通,他优哉游哉的日子彻底结束。
程风这才知道,这群人看他穿的衣服很好,以为他是什么贵族的孩子,才不让他下地干活的。
他还以为,自己要在这村子里躺平一辈子。
每天只用学说话,就能有饭吃,还能有妹子陪着,多舒服?这种日子不现实,不工作,就没饭吃,这在哪都一样。
但在这,程风能做点什么呢?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来到中世纪,凭借现代的知识降维打击,带领大家摆脱贫困,走向人生巅峰,这才应该是正确的剧本。
但随着时间过去一个周,程风彻底老实下来。
他大学那会学的是土木,而且毕业完就没就业过,完全什么都不会做。
帮建房子?先这村子就这点人口没有市场,程风也根本不会啊程风还是决定先从简单一些的事情开始做起。
提前一天和赛琳娜说能不能去她家帮忙,她自然没什么意见,谁会不喜欢有人来给自己当免费劳动力呢?第二天一大早,程风就已经做好弄脏全身的准备。
他换上一身破衣,向赛琳娜家赶去。
“我平时的工作很简单,只需要给各种动物喂吃的,和整理一下它们住处就行了。”
赛琳娜一边说,一边带程风来到自家院子。
打开后门,程风第一次见到了异世界的牧场。
这给他带来的震撼,甚至更甚于初到异世界的震撼。
这牧场里的动物都是什么。
不是三头猎犬,就是身上有骨刺的兔子,还有肩高两米五的奶牛。
这些都还算正常,但为什么这里还有会走路的蘑菇?“你看我家的熏熏可爱吧?”
赛琳娜抱着粉色的巨型蘑菇,脸还在上蹭。
没猜错的话,这就叫走路菇,西幻世界里算是比较经典的新手怪。
这只叫“熏熏”
的走路菇外表很漂亮,身体白白胖胖,腿和头顶都是粉色的菇帽。
就是,程风总感觉这玩意有些不对劲。
蘑帽上全是白色斑点,上面似乎还在喷射孢子。
“难道,这玩意,有毒”
程风想到这点的时候,腿就已经软了。
眼前蘑菇雪白的身躯正在快速消瘦,在程风眼里逐渐变得玲珑有致赛琳娜还在跟蘑菇贴贴,程风眼睛已经变成蚊香的形状,鼻子还在往外冒着血。
再次醒来,程风已经睡在赛琳娜家的沙发上,脑子昏昏沉沉的。
“抱歉,是我没想到你抵抗力这么差。”
赛琳娜摇摇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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