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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千岱兰总觉得,漂亮就是她的大杀器,凭着一张爹妈给的好脸蛋,很多事都能轻松拿下;但近些日接二连三的挫折让她意识到,原来美貌也不是无往不利。
也是,如果只靠美貌就能得到一切的话,现在大街上的男人都会争先恐后地挤满整容医院吧。
总有真爱是不在乎脸蛋、身材、家境的。
世界上总会有人不需要依靠这些外界因素来得到真心。
只是她没有这个运气而已。
叶熙京沉默地站在原地,他很想对千岱兰说话,但旁边的林怡宛如镇压宝塔,将他死死地压下去,压得喘不动气。
伍珂微笑着说:“这条松石绿的吧,不仅是今年的流行色,还很衬您典雅的气质。”
林怡满意地接过:“就这一条吧,先帮我收起来——珂珂眼光好,我就喜欢你帮我选东西。”
说到这里,她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千岱兰。
微微挑眉,林怡仔细打量着她,轻轻笑开了。
她对伍珂说:“明天晚上一起吃饭,你选好鞋了吗?”
伍珂笑着说:“明天的主角是熙京,是庆祝他成功申请到剑桥的offer——作为姐姐,我可不能抢弟弟的风头,就脚上这双,哪里还用买新鞋新衣服?”
“这样可不行,”
林怡慈爱地看她,“这样吧,今天辛苦你帮我取衣服,我也得给你买双鞋才对。”
Linda笑眯眯介绍:“刚好,我们店里最近到了——”
“不用,”
林怡打断她,手一指,隔空指到千岱兰,笑,“我要那个新来的小丫头帮珂珂选一双鞋。”
作者有话说:
岱兰工作的店是我杜撰的,但排班啦,员工人数啦,还有业绩要求,都是我根据这一两年的逛街经验,参考国内某些女装品牌设置的。
肯定不是对标香香或LV啦,LV现在一个月的销售业绩要百万左右吧(好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Ps::我笔名的来源其实并不是Dolly,而是妈妈嘱咐我多吃梨啊多吃鸡蛋啊,多蛋不好听,所以叫多梨了。
后来才意识到和Dolly发音接近,但这个笔名真的不是小圈属性,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10章想分手
千岱兰一共拿了四双鞋过来,微微屈膝,店里故意配了不适合蹲着的高跟鞋,才能确保他们每个人都是单膝跪地服务,仰视坐着的客人。
她就这样半跪在林怡面前,微笑着介绍。
“这双天蓝色的高跟鞋是我们这次秋冬季的新品,鞋面是特殊工艺处理后的绒面小牛皮,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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