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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云村如同一座群山之间点缀的村庄,很安静。
每到冬日,便覆上一层层厚厚的雪,如同抹茶蛋糕上白白软软的慕斯。
不过每年春节这里都会很热闹,外出务工的村里人都会回来,与家人度过一年之中最期待的团聚。
宋超带着女儿回来,给舅公祝寿,算是小小的村子里一个新闻了。
家也荒了,大家都以为他们不会回来了。
这次回来住的还是舅公的房子,乡下人房子都大,不缺房间。
宋青岚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头一次体会到像是异乡人来这里一样,总被人注视。
“啊,这什么棉花做的啊,咋这么轻这么软?”
大婶抬着她的胳膊,捏了捏面料。
宋青岚:“是羽绒服。”
大婶的女儿比宋青岚小一点,一直盯着她脚上的白色小皮鞋,用手拉拉妈妈的衣角。
“妈妈,妈妈,我也想要这种鞋……”
这里的小孩,大多还是穿着布鞋。
别说小孩,即便是大人,也少有女人穿着皮鞋。
想想啊,穿着皮鞋在田里干活,那不好笑么?
可是小皮鞋好看呀。
干净,泛着亮光,上面还有好看的纹理,和漂亮的鞋带扣。
大婶打了下女儿拽衣角的小手:“哎哎别扯。”
又转头问宋青岚:“鞋在哪儿买的啊,改天我也去给穗穗弄一双。”
鞋是景新雨带她和唐景汐去商场买的。
宋青岚老实地小声说:“商场?”
“商场?啥是商场?”
宋青岚愣了下,才想起来,是啊,这里的县城也没有商场,只有赶集会,才有很多卖各种东西的商贩,推着车出来吆喝。
也是他们村里人总是吆喝着一起进县城的时候。
宋青岚想了想:“和赶集一样的,在大房子里,什么都能买着。”
小女孩的眼睛噌地亮了,满眼都是向往。
“哇,还有这样的地方啊,你的衣服也在那儿买的吗?”
宋青岚点头。
这只是回乡之后的一个场景,接下来的几天,她就没有最开始那么光鲜亮丽了——
宋超不会扎辫子,弄得乱七八糟,只好直接在她脑后扎一个低马尾,发丝不乱就行。
也就宋青岚底子好,才能禁得住这样老气的发型。
不仅不老气,她的鹅蛋脸十分衬低马尾,饱满的额头露在外,脸颊垂下发丝,有一种杨柳依依的优雅。
但她在温云村干的,跟优雅两字丝毫不沾边了。
先是带领小伙伴们,去隔壁村跟赵家老二挑衅,比赛谁才是打水漂的王者;
再去田野里打雪仗。
天知道,宋青岚在安市的两年憋得有多惨,一到积了厚厚的雪的田野里,她直接倒地,扑了进去,像游泳那样,蹬着腿、挥着手。
用全身心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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