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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兔,吃的?”
闻言刚想开口拒绝的秦风又将拒绝的话生生咽了下去。
“那个,我不太会写字,写错了你可你不要怪我啊!”
“哈哈,你说笑了!”
王老汉看到秦风答应,脸上立刻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这清风村四里八乡的也只有这么一个读书人。
村民们有时候需要写个信之类的,就会来找秦风,只是这秦秀才性格有些古怪。
以往的时候并不经常和村里人交流,对于上门请他帮忙的大部分都是拒绝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刚才秦风没有认出他,他并不觉得奇怪。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读书人的地位是很高的。
至于秦风说的他不太会写字,王五根本没有当真,只以为是读书人的一种自谦。
而秦风见自己已经将丑话说在了前面,老汉并不在意,就将老汗请进了屋里。
走到那张破烂的矮桌旁边,看了眼桌上那已经干涸的砚台,秦风的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
这东西自己只在电视上见过,但是不会用啊!
但此时王老汉站在他的身后,秦风只能硬着头皮走上前去,伸手拿起一边的墨棒。
可当秦风拿起墨棒的时候,一股熟悉感突然涌上心头,左手下意识的拿起了一边的毛笔,在笔洗中沾了一下。
然后等到毛笔吸收了水分之后,水珠从那个毛笔鼻尖落下,滴在砚台上。
一滴,两滴,三滴秦风立刻收手,放下毛笔右手拿起墨棒沾着水滴开始研墨起来。
不多时一小滩黑色的墨汁就出现在了砚台之上。
秦风看着眼前的墨汁,心中有些疑惑。
难道是这具身体的记忆?如果是这样,我是不是也可以写毛笔字了?想到这里,秦风立刻矮桌跟前,提笔蘸墨一气呵成,那动作好像做过无数次一样,非常娴熟。
看着自己的动作,秦风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好了,你要说什么?”
一边的王老汉从进屋之后,看着秦风研墨,一直没有说话,神色却是愈发的恭敬。
听到秦风文化,立刻答道:“老汉要给家中大朗写信,大朗大号王柱子,在岭南府薛家商铺做伙计,马上就要过年了,我想让他尽快回来,给他说门亲事。”
王老汉简单的将想要说的事情告诉了秦风。
听完老汉的表述,秦风了然的点了点头,随后正襟危坐,铺信纸,执笔蘸墨,悬于纸上。
然后然后然后就没有了任何动作。
“写啊,你倒是写啊!”
刚才还有些得意的秦风,原以为可以借助身体的肌肉记忆进行书写,可当真正想要写字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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