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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刘队口口声声地说“你刚刚回来,要好好休息,我们不说案子”
可他毕竟是个刑警,三句话离不了本行。
与其他的职业不同,乒乓球运动员闲暇的时间决不会再打乒乓球取乐,而刑警的私生活,除去偶尔回家陪着老婆孩子吃饭的那点儿短得不像话的时间之外,满脑子里充斥着的还是案件。
他会翻动堆积如山的卷宗,不停地被一个个电话呼来唤去,要不然就是坐在办公室,一边抽烟一边思考。
这是长年累月形成的生活所不可获缺的组成部分,还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你老到干不动的那一天为止。
除去水煮人头这个细节之外,艾莲对最近发生的案子并没显示出太大兴趣。
既然他还没有去过现场,只是听了刘队的叙述,也就不愿意发表什么评论。
有一件事,他倒是十分关注,那个凶手,为什么会把被害人的血液盛在杯子里。
而杯子的边缘又有一个不属于被害人的唇音,难道是他打算把那些血喝掉吗?叶琳氏症(注:叶琳氏症,一种十分罕见的基因突变病症,至今无法治愈。
患者缺乏造血功能,不得不依靠食取动物的内脏来获取生存所必需的养分。
其中的一些人甚至会去猎食人类而成为可怕的罪犯。
在现实中,他们是数量微乎其微的最接近吸血鬼的生物。
令人惊讶的是,这种疾病似乎是在成年以后才突然形成的,而且不会遗传——因为罹患此症的病人丧失了生育能力,所以,世界上并不存在得了叶琳氏症的小孩子。
)他倒是有个耳闻,可那种病人也并不会直接去喝人类的血液。
这是模仿吗?
因为艾莲不愿意随便发表看法,这个话题也戛然而止。
刘队想等他休息几天之后,再带他去看看现场。
同时,他也注意到,至少在某个层面上,艾莲和麦涛的观点完全一致:凶手不会就此罢休,当他再次有所行动的时候,现场会更加恐怖。
这天下午快到四点钟的时候,刘队结了帐,突然说:“对了,你住哪儿,宾馆?要是方便的话,不妨去我家吧,我老伴总是念叨你。”
“改天我再去拜访吧,您忘了吗?虽然我莫名其妙地成了美国人,可原来的房子也没被没收啊,算是我的海外房产吧,托一个朋友帮忙照看。
上次回来到现在才两年时间,钥匙应该还没换,先去看看再说。”
“嗯,那也好,我送你过去。”
“不用啦,您忙您的,”
艾莲笑了笑,右手抓起行李,左手推开车门“我想看看现在的北京。”
说完后,他告辞了刘队,下车漫步街头,一路好奇地打量路边新修的高楼,像个孩子似的,对故土日新月异的变革感到兴奋和新奇。
然而他的心底,却对刘队充满了歉意,他不愿意到他家去住其实另有原因:他不能叫别人再看出自己的秘密,特别是现在从事的职业——杀手,任何人都不该知道。
为了保护一些东西,他不得不打碎另一些。
也许正像他袭击黑帮老大巴拉德分部时说过的:“那家伙,像一条狗!”
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比别人更像一条狗:对生活敏锐的嗅觉和时刻体现出来的那份小心谨慎;帮助警察办案时超乎寻常的观察力;以及他面对猎物果断出击的态度和残酷血腥的手段;这些都使他比其他人更像一条狗,或许,算得上是头出色的猎犬。
1999年,这个夏天,在中国,艾莲,也即赛斯。
沃勒,不得不打碎曾经美好的回忆,体验着前所未有的绝望。
而这一切的根源,都出于这宗恐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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