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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子空着手进的国营商店,出来的时候陆思年手里提了一个大袋子。
大袋子也是白薅的。
今天所有的消费都由国营商店的胖经理买单。
陆思年估计是第一次薅公家公职人员的羊毛,整个人看着有些激动,那嘴咧的都快赶上乡下舀水的葫芦瓢了,用空闲的一只手给媳妇儿举了个大拇指,“媳妇儿,还是你会以理服人。”
这点儿叶三秋想低调也低调不了。
毕竟她的实力就在那儿摆着。
她在乡下三年,做的最多的事儿就是给喇叭花大队的社员们讲道理,不是她自吹,整个西省,最讲道理的大队非喇叭花大队莫属。
看着陆思年眼里不加掩饰的崇拜,叶三秋不由挺直了背,翘着嘴角道,“正所谓有理走遍天下,只要咱占理,以后别说是个小小的国营商店的经理了,就是友谊商店的经理见了咱也得规规矩矩办事。”
陆思年认同的直点头,“媳妇儿,你说的对,我受教了,下次咱去友谊商店,要是再遇到今天这种不讲理的售货员,不用你出手,我一个人就能解决。”
他眼睛亮晶晶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叶三秋:“……”
莫名就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家老太太的身影。
当初自家老太太也是这么对她说的!
……出了国营商店,时间也到中午了,正好国营饭店就在不远处。
兜里的钱没花出去,心里面总有些不得劲儿。
不仅叶三秋有这个感觉,陆思年也有。
为了陪媳妇儿逛国营商店,他走的时候特意多装了一些钱和票。
奈何,兜里的钱和票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他想让媳妇儿见识一下他实力的机会都没有。
“中午了,我们去国营饭店吃饭吧!”
陆思年一只手揣进兜里,想着兜里的钱总算能花出去了。
叶三秋肚子正好也饿了。
两人到了国营饭店,正值饭点,吃饭的人不少。
陆思年眼疾手快的占了两个空座位,将手里的袋子放到一边空的座位上,按着叶三秋的肩膀让她坐下。
“媳妇儿,你看着咱的包,我去点菜。”
叶三秋默默抽回了放在兜里掏钱掏票的手。
看来她兜里的钱又花不出去了。
算了,出门在外的,表现的机会还是留给男人吧!
男人嘛,都是爱面子的!
陆思年就跟叶三秋一起吃过三顿饭,但他对叶三秋的口味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
知道叶三秋喜欢吃肉,胃口也比一般人的要大,他点了三道肉菜,一道红烧排骨,一道辣椒炒肉片,一道四喜丸子,最后才点了一道自己喜欢吃的素菜——麻婆炒豆腐,还要了个鸡蛋汤,五碗米饭,其中三碗米饭是叶三秋的,两碗是他的。
以他的饭量,其实只要一碗米饭就够了,但他想着他媳妇儿一个女同志都能吃三碗,他一个大男人只吃一碗就显得他有些太弱了。
想到自己骑自行车的时候被媳妇儿嫌弃速度慢,又想起自己只吃一碗饭的饭量,陆思年就想起了他那动不动爱往卫生院跑的病秧子父亲。
老家伙好的优点是一点儿都没遗传给他,麻雀小的胃口倒是一点儿没保留的遗传给了他!
老家伙果然是偏心的。
同样是他的孩子,陆铭扬咋就没遗传他的麻雀胃!
心里又给老家伙记了一笔!
不得不说,陆思年对叶三秋的胃口了解的很彻底。
三碗米饭,三道肉菜绝大部份进了叶三秋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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