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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外面礼炮声噼里啪啦响起来,他看着郑言和景云臻被簇拥着站在门口观礼,笑意盈盈,意气风发,好像是在经历值得人为之奋斗的那一种人生。
景云臻今天穿了一套藏蓝色的高定西装,烟灰色的大衣上有浓烟一般缥缈的暗纹,跟郑言长褂上的花纹极相衬。
他气定神闲,身材高大魄人,而面孔极为立体英俊。
郑言个子娇小,抬着头跟景云臻耳语,景云臻就微微低下头来迁就他,像两只交颈的鸳鸯。
致辞完之后还有节目表演要忙,丛暮克制的只喝了两杯香槟,一转头,看见景云臻端了一只小碟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不要总是喝酒,”
他说,“巧克力蛋糕吃不吃?”
他记得丛暮爱吃甜,十七岁的丛暮是奶油和蜂蜜造起来的可人儿,让人想永远把他囚禁在糖果城堡里。
丛暮端着酒杯摆手:“摆盘前我已经偷吃了两个了。”
景云臻也并不强迫:“今天中午的汤喝光没有?最近天冷,要多补一补。”
丛暮很客气的说:“谢谢,不过以后真的不用麻烦了。”
景云臻顿一顿,说:“场地布置的很不错,辛苦你。”
丛暮笑一下,反应过来,原来是替郑言笼络人心。
他与景云臻客套:“应该的,我们分内的事。”
“景总。”
刚说两句话,前头冒出来一个吊儿郎当的男声。
丛暮敏锐地发现景云臻皱了一下眉。
男人走近了,景云臻沉声问:“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一会儿,”
男人说,“来捧嫂子的场嘛。”
他话是对着景云臻说的,一双鹰一样的眼睛直直盯着丛暮。
男人个头很高,剃的短短的一层青皮,五官锋利而邪性,穿了一件很薄的机车皮衣。
他站定了,视线在景云臻和丛暮之间转了两圈,轻佻地勾了一下嘴唇,伸出手来对丛暮说:“帅哥你好,我是连旗,景总的朋友。”
“你好,丛暮,这次画展的策展人。”
丛暮握上男人的手。
这男人的力气非常大,丛暮的手本就酸痛难忍,让他一捏,顿时红了眼眶,几乎要流出泪来。
这是同类,丛暮能感觉的到。
连旗的眼睛放肆地向他发出信号,手指在他掌心缓慢地划圈,并不多废话:“我刚才转了一圈,画展布置得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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