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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你已经两年没出作品了,你知道吗,你还欠着出版商的书!”
“就算你写不出那些狗屎东西,你也不要拒绝我给你找的活儿啊!”
“《十七岁》杂志请你写博客,它们喜欢你说话的调调,这是工作,我是你的经纪人,我是在帮你!”
安迪。
史密斯看着眼前的光头中年男人喋喋不休的念叨了一早上,脑袋嗡嗡直响,用手指压制住快要炸开的太阳穴,蜷缩在沙发上,痛苦的说道:“好吧好吧,卡尔你别再念叨了,fuck,我的头快炸了,不行,我要去吃片止痛药,然后睡一会儿,就不送你了。”
卡尔看着安迪史密斯揉着太阳穴,踉踉跄跄的走上楼梯,抬起手,嘴唇微动想要再次开口劝说,不知想到了什么,放下手,微微叹了口气,“那你好好休息,休息好了,记得给我打电话。”
安迪史密斯躺倒在宽大杂乱的大床上,紧闭着双眼,面露痛苦之色,回想起过去的12个小时,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咳咳。
。
。
。
。
。”
文翔从冰凉的游泳池中爬上岸,呕吐起来,拍着胸口大口大口吐着水,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
四肢乏力,头痛欲裂。
该死的,我这是在哪里,不是拿着正充电的三星打电话的时候,被手机给炸死了吗?
他捧着胀痛的脑袋,抹掉脸上的水渍,缓缓的站起身来,凭借着别墅里的微弱灯光走进了屋里,找到盥洗室。
啪,刚打开灯,文翔就傻了,盥洗室的镜子上出现了一张陌生的脸,黑色的头发,犹如湖水般蓝色的眼睛,五官柔和,面色病态的苍白,身高180-190公分的样子,但是很瘦弱,感觉十分的不协调。
只是分外的年轻,透出一股青涩。
就这样直愣愣的看着镜子,已经三十几岁的文翔目光呆滞的掉头走出盥洗室,带着水渍的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直接躺倒在客厅的白色大沙发上,同时咕哝着:“擦,我这是附身穿越了?”
陷入回忆中的文翔脑袋里忽然一阵剧痛,仿佛有把烧红的烙铁在脑袋中搅动,让脑浆沸腾了起来,嗷嗷叫着抱头摔在了地上不断翻滚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鼻腔中流出了鲜血,晕死了过去。
恍恍惚惚中,文翔意识中,看着一朵带着微小电流的灰白色云雾正在和一朵白色的云雾融合,其中的电流在分解着白色的云雾。
“啊……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了?”
文翔有些莫名其妙的坐起来,醒过来的他发现刚才还痛晕过去的脑袋一片清明,感觉到鼻子下面有些黏糊糊的,用手一摸全是鼻血。
他赶紧站起来走进盥洗室看向镜子,鼻血一直流到了嘴角.思考了几秒钟后,他闭上眼睛回忆起来,接着在咽了口口水后猛然睁开,额头冒汗,又是一阵眩晕感,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安迪史密斯,21岁,是个少年成名的青年作家,母亲是蒂芙尼珠宝设计师,父亲是名律师,是纽约一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最让他欢喜雀跃的是,现在的时间是------2006年4月!
看着乱糟糟昏暗的宽大客厅,安迪把所以的灯全部打开,别墅装修简洁明亮,以白色为主色调,欧式的家具,现代感十足,一张十分巨大的全家福照片挂在沙发后面的墙上,从记忆中找到的信息,他的外公是华裔,母亲是混血,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华人血统,家里十分的富裕。
安迪自小就十分聪明,钢琴,吉他都精通以及阅读各种书籍,他在十六岁的时候写了第一本小说《吸血鬼学院》,一举成名,接着又写了一本《纸镇》的小说,让他成了美利坚十分著名的少年作家。
安迪脱光衣服,把自己泡在洁白时尚的大浴缸中,看着蒸腾的水汽把周围三面镜墙打湿,微闭上眼继续回忆着。
直到纸镇被好莱坞的一家电影公司买下,他被自己的猥琐经纪人忽悠着从纽约搬到了洛杉矶,还报考了南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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