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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她就听到自己的同桌咕哝了一句,这种谎一旦说出来,就会以别的方式真实发生。
眼下,回想起来,盛怀宁还真是不得不赞同。
从Uncle的医院离开还没多长时间,这就又回来了。
熟悉的装修、熟悉的气味,就连病房都还是之前的那一间。
刚在客厅打完电话的罗稚,一进卧室就看见病床上的人,怔怔地望着天花板,认真到完全没察觉到她的存在。
不多久,盛怀宁看累了,又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罗稚短叹了一声,将散落在茶几上的个人物品收入包中,拎着出了病房。
脚步一顿,余光瞥了眼靠墙摆放的那排软椅,说:“睡了,你进去吧。”
“谢谢,辛苦了。”
男人埋着头,说话时有气无力。
罗稚摇了摇头,声音不自觉柔了下去,多了点不忍心,“客气了,你比我辛苦。”
她原本是想要阴阳怪气地讽上两句,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了。
盛怀宁住院这三天,眼前的这个人几乎是没怎么阖过眼,一开始是巴不得寸步不离地守着盛怀宁,岂料过了没两天,就变成了只在盛怀宁沉睡时才进去待一会儿。
在罗稚的固有印象中,像贺尘晔这样的精英人士,是最在乎自己的形象,不管是衣着还是仪表都时刻要求得体完美,一丝不苟到半点瑕疵都找不出来。
可此时此刻,恐怕用“蓬头垢面”
来形容才比较合适,尤其是身上的这套西装,好像跟昨天的没什么区别。
似是察觉到她打量的眼神,贺尘晔慢悠悠抬头,下巴处冒出来的青色小胡茬,硬生生给自己增添了几分颓丧。
他无声弯唇,下意识嗅了下自己身上是否有异味,开始犹豫着要不要回去打理一下再来,后又反应过来,盛怀宁白天都睡不久,他已经有六七个小时没见过里面的人了。
下一秒,贺尘晔腾地起身,绕过罗稚进了病房。
舒适宽敞的大床旁,一直放着一把深棕色的皮椅,他稍稍调整了下角度,便毫不犹豫地坐了下去,伸出的手顿在半空中,不敢再往前挪动分毫。
盛怀宁今天的气色好了不少,只要想起那天的场景,他还是觉得一阵后怕。
从紫澜山庄到医院,是贺尘晔经历过最煎熬的一段时间,直到检查结果出来,医生说出“无大碍”
的那一刻,才悄然松了口气。
头一次,他如此懊悔,不该因为工作忽略盛怀宁。
在沪市那几天,他陪着客户吃了不少当地的美食,看遍了当地许多有名气的景点,可他万没想到,女孩子每一次发来的微信,打来的电话,都是刻意强装出来的雀跃。
想想还是挺气的,盛怀宁不该拉大提琴,应该直接去演戏。
那些拍摄的场景,诱人的美食,都是女孩子往常随手拍下的旧图片,为了糊弄他,全都翻出来发给了他,只为了让他放心。
明明平时是半点饿都受不了,有时候他因为工作耽误了回家的时间,女孩子就会很委屈地埋怨他,说他要是再晚五分钟,就会损失一位漂亮可人的老婆。
那时他会很迅速地先做出一份靓汤,让女孩子先稍稍填一下肚子。
有些事情根本不敢多去回忆,贺尘晔清晰记得,以往在杂志、演奏会现场,还有荧幕上出现的盛怀宁,都是光鲜亮丽、耀眼夺目的样子,哪儿会像现在这般,面色惨白,身形更是纤瘦到了极致。
他,好像真的让她受了不少的委屈。
两日前,贺尘晔在盛怀宁昏睡之际,回了趟明隽,帮女孩子收拾了许多生活用品。
再回到医院,刚推门而入,就跟迎面出来的沈诗岑碰上了。
毕竟是自己从小宠到大的女儿,沈诗岑在失控甩出那一巴掌后,就已经后悔了。
但碍于骨子里的偏见,她还是无法接受盛怀宁跟面前的这个男人在一起。
贺尘晔深吸口气,欠身打招呼,“盛太太。”
沈诗岑颔首,回身带上卧室的门,低声,“方不方便找个地方聊两句?”
港嘉私立医院,不管是医疗团队,还是内外部环境,都称得上是顶尖。
住院部的右后方,有一小片区域,是特地开辟出来用来休闲的,里面快餐店、咖啡厅等,是应有尽有。
两个人一前一后进去,挑了个靠角落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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