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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你送的,我都超爱的~”
林之珩看她想敷衍过去,较真儿地问她:“那你最喜欢我送的哪样礼物?”
汤倩:“……”
冰淇淋在阳光下快晒化了,汤倩吃的不及时,奶油不停地往地上掉,还有两滴落在了汤倩的手背。
汤倩连忙从兜里取出纸巾擦掉手背上的奶油,又张嘴咬了几口冰淇淋。
直到将冰淇淋吃干净,汤倩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本以为躲过一劫了,谁知道林之珩冷眼旁观完她的手忙脚乱,又不依不饶地问:“问你话呢,磨蹭什么?”
汤倩绞尽脑汁地想了想林之珩这两年都送了些什么礼物,她很想说他送的好几样东西她都拿去卖了……
她那时候缺钱,卖了不少奢侈品。
当然,她最喜欢的反而是林之珩刚刚送的这对耳环,虽然便宜,但是这是林之珩认真挑选的,而且林之珩结账时,汤倩听到老板说了句:“这耳环很衬你老婆。”
林之珩只是同老板笑了下,没有澄清他们的关系,这种只有你知我知的小秘密让汤倩感到刺激又幸福。
又或者,她的虚荣心也得到了名正言顺的满足。
她比任何人都希望,有朝一日她跟林之珩的关系能够被曝光在太阳底下。
不是以那种肮脏的、见不得光的方式,而是以一个合理且合法的方式。
可惜,这样的时刻她应该是看不到了。
既然看不到,那就尽情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吧,即便是梦幻的泡影,她也甘之如饴。
爱一个人不就是这样吗?幸福与担忧长伴,总是希望快乐的日子长一点,希望两个人不要吵架、冷战,希望永远和睦。
汤倩不想给林之珩送的礼物分一下高低,因为她的心态变了,她无法去追究之前的行为,只能在意当下,所以面对林之珩的疑问,她一脸真诚地解释:“你送的每一样东西我都喜欢,不管是几十万的包包、项链,还是这对五百块钱的耳坠,我都爱。”
“喜欢是没有高低贵贱的。
喜欢就是喜欢,没有掺杂任何杂质。”
林之珩听到汤倩的回答,沉默地望了眼人,没再逼她做选择。
中午两人找了家牦牛肉火锅店,找了个靠窗了位置坐下,点了十几道菜。
太阳刚好照到窗口,配上热腾腾的火锅,汤倩热得鼻尖冒汗。
吃到最后,把羽绒服外套脱掉,挽起衣袖大口大口吃肉。
林之珩看她吃得尽兴,胃口也好了不少。
吃完,林之珩在网上查了一下攻略,打算带汤倩去周边转转。
吉普昨晚没多大损伤,就车屁股刮花了一道漆,不影响开车。
回酒店简单收拾一番,提上箱子退了房间,两人重新上路。
车上,汤倩问林之珩去哪儿,他神神秘秘地不肯告诉她。
汤倩只好拿手机搜索附近的景点,刚搜到就被林之珩夺了手机,“看什么?到了不就知道了。”
“别玩手机,看外面的景色。”
汤倩哦了声,听话地扭过头看窗外。
这次林之珩开车,出发前他连了自己的手机,放的全是英文歌。
汤倩英语很差,听不太懂歌词。
但是有一首比较熟,她听过几次,叫《offtheh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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