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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陈父虽然也疼爱秀兰,但在家那都是说一不二的,现在他不由自主的会问一下秀兰和林恒的意见。
这自然是因为林恒有本事了,他在心里默认了女儿和林恒比他更厉害这个事实。
“一半炖着吃,一半炒着吃吧。”
秀兰想了想说道。
“好,伱妈她们在烧水,一会儿先杀了让你妈去给做。”
陈父点点头笑着答应。
水烧开,秀兰四哥去处理大雁,她父亲和大哥三哥汤猪杀猪。
秀兰拿着林恒脏了的衣服和鞋子拿热水给洗了,都是沾染的烂泥浆,不是什么顽固的污渍,洗起来也不难。
林恒则抱着女儿看陈父几人杀猪。
等到猪毛擦干净后,他们找秤称了一下。
“五十六斤,不小啊。”
几人都是咧嘴一笑。
“主要猪肉嫩好吃。”
林恒点头说。
这头野猪应该一岁都不到,肉质可比那些大野猪好吃多了。
上次那个烤乳猪就香的不行,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确实,小猪最香。”
陈国栋点了点头。
等陈父给野猪开肠破肚的时候,林恒把自己的百炼钢匕递了过去:“爸,用这个杀。”
陈父接过刀试了一下,惊讶说:“你这把刀好啊,这么快的。”
“百炼钢打的,花了五块钱。”
林恒笑了笑。
“难怪了,这刀好。”
陈父点点头,拿刀给猪开肠破肚。
猪肚子破开后,取出猪肺和心脏,可以清晰的看到林恒造成的伤害。
猪肺整个被贯穿,心脏也被扎进去了三厘米深,猪肚子里全都是黑色的血,这是利箭造成的内出血。
“真是厉害啊,前年村里的王家老汉拿猎枪据说也打了一头,但是当时没死,后面找了三天都没找到。”
陈父看了看猪心,摇头感慨。
越看越能明白林恒这一箭有多准。
将内脏都掏出来后,猪肉很快就分成了一条条,用重盐涂抹,放在木桶里再撒上花椒茴香籽和白酒,腌制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烟熏了。
猪杀完后,饭菜也差不多熟了,晚上炒了野猪肉,还有一道炒大雁肉,汤没来得及炖,时间上有点来不及。
吃了口后林恒不由的点了点头,大雁的味道确实不一般。
口感细腻醇厚,不腻不躁,即便秀兰母亲手艺不太行,这大雁肉都炒的非常老,但依旧能感受到其味道之鲜美。
他吃过的鸟肉中,能和这大雁肉媲美的也就金鸡肉了,但金鸡一只两斤不到,大雁却能有五六斤。
“难怪有‘闻到雁肉香,神仙想断肠’的说法啊,真好吃。”
林恒感慨道。
可惜了大雁不在红枫村附近歇息,否则回去还想再搞两只吃吃。
“林恒,喝一点!”
陈父举杯说道。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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